《資治通鑑》·卷四十八 漢紀四十
起玄黓執徐(壬辰),盡旃蒙大荒落(乙巳),凡十四年。
孝和皇帝永元四年(壬辰、九二年)
春,正月,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於除鞬印綬,使中郎將任尚持節衞護屯伊吾,如南單于故事。
初,廬江周榮辟袁安府,安舉奏竇景及爭立北單于事,皆榮所具草,竇氏客太尉掾徐齮深惡之,脅榮曰:「子為袁公腹心之謀,排奏竇氏,竇氏悍士、刺客滿城中,謹備之矣!」榮曰:「榮,江淮孤生,得備宰士,縱為竇氏所害,誠所甘心!」因敕妻子:「若卒遇飛禍,無得殯斂,冀以區區腐身覺悟朝廷。」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
閏月,丁丑,以太常丁鴻為司徒。
夏,四月,丙辰,竇憲還至京師。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丁鴻上疏曰:「昔諸呂擅權,統嗣幾移;哀、平之末,廟不血食。故雖有周公之親而無其德,不得行其勢也。今大將軍雖欲敕身自約,不敢僭差;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謁辭、求通待報,雖奉符璽,受臺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數十日,背王室,向私門,此乃上威損,下權盛也。人道悖於下,效驗見於天,雖有隱謀,神照其情,垂象見戒,以告人君。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人莫不忽於微細以致其大,恩不忍誨,義不忍割,去事之後,未然之明鏡也。夫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從橫。宜因大變,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丙辰,郡國十三地震。
旱,蝗。
竇氏父子兄弟並為卿、校,充滿朝廷,穰侯鄧疊、疊弟步兵校尉磊及母元、憲女壻射聲校尉郭舉、舉父長樂少府璜共相交結;元、舉並出入禁中,舉得幸太后,遂共圖為殺害,帝陰知其謀。是時,憲兄弟專權,帝與內外臣僚莫由親接,所與居者閹宦而已。帝以朝臣上下莫不附憲,獨中常侍鉤盾令鄭衆,謹敏有心幾,不事豪黨,遂與衆定議誅憲,以憲在外,慮其為亂,忍而未發;會憲與鄧疊皆還京師。時清河王慶,恩遇尤渥,常入省宿止;帝將發其謀,欲得外戚傳,懼左右,不敢使,令慶私從千乘王求,夜,獨內之;又令慶傳語鄭衆,求索故事。庚申,帝幸北宮,詔執金吾、五校尉勒兵屯衞南、北宮,閉城門,收捕郭璜、郭舉、鄧疊、鄧磊,皆下獄死。遣謁者僕射收憲大將軍印綬,更封為冠軍侯,與篤、景、瓌皆就國。帝以太后故,不欲名誅憲,為選嚴能相督察之。憲、篤、景到國,皆迫令自殺。
初,河南尹張酺,數以正法繩治竇景,及竇氏敗,酺上疏曰:「方憲等寵貴,羣臣阿附唯恐不及,皆言憲受顧命之託,懷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