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一八三 隋紀七

起柔兆困敦(丙子),盡強圉赤奮若(丁丑)五月,凡一年有奇。

  煬皇帝大業十二年(丙子,公元六一六年)

  春,正月,朝集使不至者二十餘郡,始議分遣使者十二道發兵討捕盜賊。

  詔毗陵通守路道德集十郡兵數萬人,於郡東南起宮苑,周圍十二里,內為十六離宮,大抵倣東都西苑之制,而奇麗過之。又欲築宮於會稽,會亂,不果成。

  三月,上巳,帝與羣臣飲於西苑水上,命學士杜寶撰水飾圖經,采古水事七十二,使朝散大夫黃袞以木為之,間以妓航、酒船,人物自動如生,鍾磬箏瑟,能成音曲。

  己丑,張金稱陷平恩,一朝殺男女萬餘口;又陷武安、鉅鹿、清河諸縣。金稱比諸賊尤殘暴,所過民無孑遺。

  夏,四月,丁巳,大業殿西院火。帝以為盜起,驚走,入西苑,匿草間,火定乃還。帝自八年以後,每夜眠恆驚悸,云有賊,令數婦人搖撫,乃得眠。

  癸亥,歷山飛別將甄翟兒衆十萬寇太原,將軍潘長文敗死。

  五月,丙戌朔,日有食之,旣。

  壬午,帝於景華宮徵求螢火,得數斛,夜出遊山,放之,光遍巖谷。

  帝問侍臣盜賊,左翊衞大將軍宇文述曰:「漸少。」帝曰:「比從來少幾何?」對曰:「不能什一。」納言蘇威引身隱柱,帝呼前問之,對曰:「臣非所司,不委多少,但患漸近。」帝曰:「何謂也?」威曰:「他日賊據長白山,今近在汜水。且往日租賦丁役,今皆何在!豈非其人皆化為盜乎!比見奏賊皆不以實,遂使失於支計,不時翦除。又昔在鴈門,許罷征遼,今復徵發,賊何由息!」帝不悅而罷。尋屬五月五日,百僚多饋珍玩,威獨獻尚書。或譖之曰:「尚書有五子之歌,威意甚不遜。」帝益怒。頃之,帝問威以伐高麗事,威欲帝知天下多盜,對曰:「今茲之役,願不發兵,但赦羣盜,自可得數十萬,遣之東征。彼喜於免罪,爭務立功,高麗可滅。」帝不懌。威出,御史大夫裴蘊奏曰:「此大不遜!天下何處有許多賊!」帝曰:「老革多姦,以賊脅我!欲批其口,且復隱忍。」蘊知帝意,遣河南白衣張行本奏:「威昔在高陽典選,濫授人官;畏怯突厥,請還京師。」帝令按驗,獄成,下詔數威罪狀,除名為民。後月餘,復有奏威與突厥陰圖不軌者,事下裴蘊推之,蘊處威死。威無以自明,但摧謝而已。帝憫而釋之,曰:「未忍卽殺。」并其子孫三世皆除名。

  秋,七月,壬戌,濟景公樊子蓋卒。

  江都新作龍舟成,送東都;守文述勸幸江都,右候衞大將軍酒泉趙才諫曰:「今百姓疲勞,府藏空竭,盜賊蜂起,禁令不行,願陛下還京師,安兆庶。」帝大怒,以才屬吏,旬日,意解,乃出之。朝臣皆不欲行,帝意甚堅,無敢諫者。建節尉任宗上書極諫,卽日於朝堂杖殺之。甲子,帝幸江都,命越王侗與光祿大夫段達、太府卿元文都、檢校民部尚書韋津、右武衞將軍皇甫無逸、右司郎盧楚等總留後事。津,孝寬之子也。帝以詩留別宮人曰:「我夢江都好,征遼亦偶然。」奉信郎崔民象以盜賊充斥,於建國門上表諫;帝大怒,先解其頤,然後斬之。

  戊辰,馮翊孫華舉兵為盜。虞世基以盜賊充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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