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四十五 漢紀三十七
起重光作噩(辛酉),盡旃蒙大淵獻(乙亥),凡十五年。
顯宗孝明皇帝永平四年(辛酉、六一年)
春,帝近出觀覽城第,欲遂校獵河內;東平王蒼上書諫;帝覽奏,卽還宮。
秋,九月,戊寅,千乘哀王建薨,無子,國除。
冬,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馮魴免,以河南尹沛國范遷為司徒,太僕伏恭為司空。恭,湛之兄子也。
陵鄉侯梁松坐怨望、縣飛書誹謗,下獄死。
初,上為太子,太中大夫鄭興子衆以通經知名,太子及山陽王荊因梁松以縑帛請之,衆曰:「太子儲君,無外交之義;漢有舊防,蕃王不宜私通賓客。」松曰:「長者意,不可逆。」衆曰:「犯禁觸罪,不如守正而死。」遂不往。及松敗,賓客多坐之,唯衆不染於辭。
于窴王廣德將諸國兵三萬人攻莎車,誘莎車王賢,殺之,幷其國。匈奴發諸國兵圍于窴,廣德請降。匈奴立賢質子不居徵為莎車王,廣德又攻殺之,更立其弟齊黎為莎車王。
東平王蒼自以至親輔政,聲望日重,意不自安,前後累上疏稱:「自漢興以來,宗室子弟無得在公卿位者,乞上驃騎將軍印綬,退就藩國。」辭甚懇切,帝乃許蒼還國,而不聽上將軍印綬。
孝明帝永平五年(壬戌、六二年)
春,二月,蒼罷歸藩;帝以驃騎長史為東平太傅,掾為中大夫,令史為王家郎,加賜錢五千萬,布十萬匹。
冬,十月,上行幸鄴;是月,還宮。
十一月,北匈奴寇五原;十二月,寇雲中,南單于擊卻之。
是歲,發遣邊民在內郡者,賜裝錢,人二萬。
安豐戴侯竇融年老,子孫縱誕,多不法。長子穆尚內黃公主,矯稱陰太后詔,令六安侯劉盱去婦,以女妻之。盱婦家上書言狀,帝大怒,盡免穆等官。諸竇為郎吏者,皆將家屬歸故郡,獨留融京師;融尋薨。後數歲,穆等復坐事與子勳、宣皆下獄死。久之,詔還融夫人與小孫一人居雒陽。
孝明帝永平六年(癸亥、六三年)
春,二月,王雒山出寶鼎,獻之。夏,四月,甲子,詔曰:「祥瑞之降,以應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茲!易曰:『鼎象三公,』豈公卿奉職得其理邪!其賜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先帝詔書,禁人上事言『聖』,而間者章奏頗多浮詞;自今若有過稱虛譽,尚書皆宜抑而不省,示不為諂子蚩也。」
冬,十月,上行幸魯;十二月,還幸陽城;壬午,還宮。
是歲,南單于適死,單于莫之子蘇立,為丘除車林鞮單于;數月,復死,單于適之弟長立,為湖邪尸逐侯鞮單于。
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