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卷五百四十七 礼仪部二十六

○丧服

  《周礼·春官·司服》曰:凡凶事,服弁服。(服弁,丧冠也。其服斩縗、齐縗也。)凡吊事,弁绖服。(弁绖者,如爵弁而素加环绖也。《论语》曰:羔裘玄冠不以吊绖。大如緦之绖,其服锡、縗、緦、縗、疑縗。诸侯及大夫亦以锡縗为吊也。)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縗。(王后,小君也,诸侯为之不杖期也。)王为三公六卿锡縗,为诸侯緦縗,为大夫、士疑縗,其首服皆弁绖。(君为臣吊服也。疑縗十四日升衰。疑之言拟也,拟于吉。)

  《仪礼·丧服》曰:丧服,斩衰裳,苴绖、杖、绞带,冠绳缨,菅屦者。为父,诸侯为天子,君,父为长子,为人后者。妻为夫,女子子在室为父,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父卒则为母。继母、慈母如母。母为长子。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父在为其母,出妻之子父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不杖,麻屦者,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绖,无受者:(无受者,服足而除,不以经服而受也。)寄公为所寓,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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