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卷三百五十六 兵部八十七

○甲下

  《吴越春秋》曰:勾践使大夫种於吴曰:"窃闻大王兴大义,诛强救弱,越使贱臣种以先人藏器及甲二十领以贺君。"

  又曰:公子光伏甲士於私室,具酒而请王僚。王僚乃被棠夷之甲三重,使兵卫至光家之门,夹陛带甲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专诸置鱼肠剑炙鱼腹中而进之,刺王僚,贯达背,王僚立死。

  《献帝春秋》曰:越骑校尉伍孚以董卓无道,欲身自杀之。内贯小铠拔佩刀诣卓。卓送出阁,执手告别。孚引刀刺卓。卓多力,却不中。即杀孚,夷其族。

  《董卓传》曰:卓孙年七岁,爱以为己子。为作小铠胄,使骑駃(音决)(音啼)马,与玉甲一具。俱出入,以为麟驹凤雏,至杀人之子,如蚤虱耳。

  《晋建武故事》曰:王敦死,秘不发丧。贼於水南北渡攻宫垒栅,皆重铠浴铁。都督应詹等出精锐距之。

  《宋元嘉起居注》曰:御史中丞刘损奏:前广州刺史韦朗於广州所部作犀皮铠六领,请免朗官也。

  《邺中记》曰:石季龙左右置直卫万人,皆五色细铠,光曜夺目。

  伏侯《古今注》曰:章帝建初三年,丹阳宛陵入掘地得甲一。

  《述异记》曰:乾罗者,慕容廆之十一世祖也。著金银襦铠,骑白马,金银鞍勒,自天而坠,鲜卑神之,推为君长。

  《家语》曰:孔子言於定公曰:"家不藏甲,古之制也。今三家过制,请皆损之。"

  《管子》曰:葛卢之山,发而出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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