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卷二百二十九 职官部二十七

○太常少卿

  《六典》曰:凡有事於宗庙,少卿帅太祝、齐郎入荐香烛,整拂神幄,出入神主,将享,则与良令实鐏罍。

  《后魏书》曰:太和十五年,置少卿官,太常少卿一人,第三品上,至二十二年降为正四品。

  又曰:景明初班职,令太常少卿,第四品上,第一清选,明礼兼天文阴阳者为之。

  又曰:元顺为太常少卿,以父忧去职,哭泣呕血,身自负土。时年二十五,便有白发,免丧抽去,不复更生,世人以为孝思所致。

  《三国典略》曰:齐太常少卿袁聿修巡省河南诸州,兖州刺史邢邵与聿修故旧,常於省中盛呼聿修为清郎,至是遣送白绸为信,聿修不受,与邵书曰:"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多言可畏,譬之防川。愿表此心,不贻厚责。"邵亦欣然报书曰:"一日之赠,率尔不思。老夫忽忽,意不及此。敬丞来旨,吾无间然。弟昔为清郎,今作清卿矣。"

  《唐书》曰:冯定为太常少卿。文宗每听乐,鄙郑、卫声,诏奉常习开元中《霓裳羽衣舞》,以《云韶乐》和之。舞曲成,定总乐工阅於庭,定立於其间。文宗以其端凝若植,问其姓氏,翰林学士李珏对曰:"此冯定也。"文宗喜,问曰:"岂非能为古章句者耶?"乃召升阶,文宗自吟定《送客西江诗》。吟罢益喜,因锡禁中瑞锦,仍令大录所著古体诗以献。

  ○太常丞

  《六典》曰:太常丞二人,以五品上,秦有奉常丞,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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