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一 礼仪部四十

○吊

  《周礼·丧祝》曰:王吊,则与巫前。(郑司农注云:丧祝与巫以桃茢执戈在王前。)

  又《司巫》曰:男巫,王吊则与祝前。女巫,后吊则与祝前。(女巫与祝前,后如王之礼。)

  又《太仆》曰:太仆掌三公孤卿之吊劳,(王使往也。)小臣掌士大夫之吊劳。

  《礼》曰: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吊丧不能赙,弗问其所费。

  又曰: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垂涕洟。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於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中礼之变也。)

  又曰:死而不吊者三:(谓轻身亡孝也。)畏,(人或时以非罪攻已,不能有以说之死之者,孔子畏於匡是也。)厌,(行止危险之下。)溺。(不乘桥船。)

  又曰:曾子吊於负夏。(负夏,卫地。)主人既祖填池,(祖谓移柩车去载处,为行始也。填池当为奠彻,声之误也。奠彻,遣奠设祖奠。)推柩而反之,(反于载处,荣曾子吊,欲更始。)降妇人而后行礼。(礼,既祖而妇人降。今及柩,妇人辟之,复升堂矣。柩无反而反之,又降妇人,盖欲矜宾於此妇人。皆非也。)从者曰:"礼与?"(怪之。)曾子曰:"夫祖者,且也。(且,未定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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