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卷五百四十九 礼仪部二十八

○尸

  《礼记·曲礼下》曰:在床曰尸。

  《左传·哀下》曰:陈候使公孙贞子吊焉,及良而卒,将以尸入。吴子使太宰嚭营劳,且辞上介。芋尹盖对曰:"寡君闻楚为不道,荐伐吴国,灭厥民人。寡君使盖备使,吊君之下吏。无禄,使人逢天之慼,大命殒坠。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於门。'是我寡君之命委於草莽也。且臣闻之:'事死如事生,礼也。'於是乎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语裥朝聘而遭丧之礼。若不以尸将命,是遭丧而还也,无乃不可乎?以礼防民,犹或逾之。今大夫曰:'死而弃之',是弃礼也。苟我寡君之命达於君所,虽陨于深渊,则天命也。"吴人内之。

  《礼统》曰:尸之言矢也,陈也。

  《家语》曰:史鱼将卒,命其子曰:"吾在朝,不能进蘧伯玉,退弥子瑕,是吾为臣不能正君。生而不能正君,死不可以成礼。我死,汝其陈尸牖下。"灵公吊焉,怪而问之。其子以父言告公。公曰:"寡人过也。"命殡于客位,进蘧伯玉,退弥子瑕。孔子曰:"史鱼死而尸谏,可谓直乎?"

  《史记》曰:崔杼杀庄公。晏婴立崔杼门外,曰:"君为社稷死,死之;为社稷亡,亡。若为己死,非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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