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卷六百六十四 道部六

尸解

  《西城王真人传》曰:解化之道,尸不不能俱神化者也。

  《宝剑上经》曰:尸解之法,有死而便生者,有头断从一旁生者,有形存而无骨者。

  又曰:夫尸解者,本真之练蜕也,五属之隐适也。虽仙品之下弟,其禀授亦不轻也。所谓隐回三光,白日陆沉者也。夫修下尸解者,皆不得返望故乡,此谓下解之道也。名配紫简,三官不得复窥其间隙,虽获隐遁,世志未厌,又不得返归,故游栖不定也。

  又曰:以丸药和水而饮之,又并抱草而卧,则伤死於空室中,谓之兵解。

  又曰:上品惟八素列纪,授而不行,馀皆白日尸解,得为飞仙。

  《登真隐诀》曰:尸解者,当死之时,或刀兵水火,痛楚之初,不异世人也。既死之后,其神方得迁逝,形不能去尔。

  又曰:董仲居,淮南人也。少时服气炼形,年百馀岁不老。常见诬系狱,尸解仙去。

  又曰:清平吉,沛人也,汉高祖时卒也。至光武时故不老,后尸解去。

  《真诰》曰:顾欢字玄平,吴郡人。齐永平中,卒於剡山,葬盐官乐附里。木连理生墓,县令江山图表状,欢尸解而去。

  又曰:辛玄子之延期,陇西定谷人。好道,行渡秦川长梁津,致溺水,解而去之。

  又曰:张祖常者,彭城人,吴时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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