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第04部 卷三百十六

◎ 李华(三)

    ◇ 中书政事堂记

  政事堂者,自武德以来,常於门下省议事,即以议事之所,谓之政事堂。故长孙无忌起复授司空,房元龄起复授左仆射,魏徵授太子太师,皆知门下省事至高宗光宅元年,裴炎自侍中除中书令,执事宰相笔,乃迁政事堂於中书省。记曰: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於天,反道於地,覆道於社稷,无道於黎元,此堂得以议之。臣不可悖道於君,逆道於仁,黩道於货,乱道於刑;克一方之命,变王者之制,此堂得以易之。兵不可以擅兴,权不可以擅与,货不可以擅蓄,王泽不可以擅夺,君恩不可以擅间,私雠不可以擅报,公爵不可以擅私,此堂得以诛之。事不可以轻入重,罪不可以生入死,法不可以剥害於人,财不可以擅加於赋,情不可以委之於幸,乱不可以启之於萌;法紊不赏,爵紊不封,闻荒不救,见馑不矜;逆谏自贤,违道变古,此堂得以杀之。故曰庙堂之上、樽俎之前,有兵有刑,有挺有刃,有斧钺,有??毒,有夷族,有破家。登此堂者,得以行之。故伊尹放太甲之不嗣,周公逐管、蔡之不义,霍光废昌邑之乱,梁公正庐陵之位。自君弱臣强之後,宰相主生杀之柄,天子掩九重之耳,燮理化为权衡,论思变成机务,倾身祸败,不可胜数。列国有传,青史有名,可以为终身之诫。无罪记云。    ◇ 御史大夫厅壁记

  君以文明照临百官,官纠其邪,职在邦宪,由京师而端下国,王化所系,不唯威刑。御史大夫其任也,用舍决於天心,得失震於人听,举直错枉,果而不挠,则公卿屏气,道路生风,率其属以正於朝,瞻我衣冠,不仁者远。苟异于是,为君子羞。政之雄雌,与德轻重,故名公在位,天下仰赖焉。秦官有御史大地人,在汉为三公,职副丞相。丞相阙则大夫迁,或名司空,或复旧号,史足徵也。议大政必下丞相御史,其廷署古曰府,近曰台。其衣冠章绶,品秩所视,载於甲令。圣朝臣唐虞高尚之贤,内周汉不宾之俗,登人於五福,荐乐於九歌。帝德广运而瑞草生,天威震动而神羊至,故柱石骨鲠之老更拜焉。距义宁至先天,登宰相者十二人,以本官参政事者十三人,故相任者四人,藉威声以棱徼外按戎律者八人。官或改称大司、宪台,或分为左右肃政,罢置不恒,从所宜也。开元、天宝中,刑措不用,元元休息,由是务简益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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