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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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第10部 卷九百六十七

◎ 阙名(八)

    ◇ 请命代官留任候除奏(开成元年二月中书门下)

  诸州刺史诸府少尹次赤令诸州府五品已上官并常参官等,在任之例,约是三载。命代之後,遽即到京。人数既多,阙负常少,稍经时月,则诉饥寒。起今後请据旧章,刺史及五品已上官,在外应受替去任,非有徵召,未得到京。宜委所在州府每两月一度申中书门下,其初状仍具前任政续,受代月日。中书门下准前置具员,量才除授。其家在上都,因自归止者,京兆府申奏。

    ◇ 请改知东西两推奏(开成元年御史台)  旧以第一、第二殿中御史知东西推,窃以故事三院御史皆初领繁剧,後即渐轻。近以新入监察两人监仓监库,殿中既无仓库兼俸,空负推狱忧勤,即与台中从剧入轻,顿乖旧例。今请殿中第三人、第四人分知两推,希同渐杀之文。

    ◇ 请贵籴便农奏(开成元年一月度支)

  每年供诸司并畿内诸镇军粮等,计粟麦一百六十馀万石,约以钱九十六万六千馀贯籴之。畿内百姓每年纳两税见钱五十万贯,约以粟麦二百馀万石粜之。是度支籴以六十,而百姓粜以二十五。农人贱粜,利归商徒。度支贵籴,贿行黔吏。今请以度支贵籴钱五十万贯送京兆府,充百姓一年两税。勒二十三县代缗输粟八十万石小麦二十万石,充度支诸色军粮,则开成三年以後,似每岁放百姓一半税钱,又省度支钱一十万贯。劝农减费,物理昭然。仍请百姓广开田亩,更不加税,行之有节,富庶可期。

    ◇ 论郭仲文不合袭封奏(开成元年给事中)  伏准制书,赠司徒郭钊嫡男仲文袭封太原郡公者。臣近访知郭钊妻沈氏,公主之女,代宗皇帝外孙,有男仲辞,已选尚主。仲文不合假冒自称嫡子。若仲文承嫡,即沈氏须黜居别室,仲辞不合配尚贵主。

  伏以郭仲文尚父子仪之孙,太皇太後之侄,戚里勋门,无与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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