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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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第07部 卷六百九十四

◎ 高元裕

  元裕字景圭,渤阳人,始名允中,大和中改今名。第进士,元和中累擢尚书左丞,出为宣歙观察使,入授吏部尚书,拜山南东道节度使,封渤海郡公。卒年七十六,赠尚书右仆射。

    ◇ 请外台御史振举旧章奏

  伏以天下三司监院官带御史者,从前谓之外台,得以察访所在风俗,按举不法。元和四年,御史中丞李夷简亦曾奏,知监院官多是台中寮属,伏请委以各访察本道使司及州县有违格敕不公等事,罕能遵行。岁月既久,事须振起,伏请自今以後,三司知监院官带御史者,并属台司,凡有纪纲公事,得以指使。

    ◇ 请将贺兰进兴等重付台司覆勘疏

  伏以神策军所推妖囚,访闻其徒结党聚众,恣为凶狡,合就严刑。臣亦料军中推穷,必得情实。然狱宜公共,刑贵正名,今刑部、大理,皆是陛下掌狱之官,都不关知,便成其狱,三尺之法无所凭依。伏乞以元恶三人付大理寺,重加覆问,若无异同,便正刑书。则凡在中外,皆知事归有司,不废彝典,彰陛下慎刑之意,快兆人共弃之心。臣忝风宪,得议刑政,事关国体,不敢不论。

  ◎ 李夷简

  夷简字易之,郑惠王元懿四世孙。以宗室子始补郑丞,弃官去,擢进士,中拔萃科。元和时检校礼部尚书山南东道节度使,徙帅剑南西川。贞元十三年召为御史大夫,进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出为淮南节度使,进太子少师分司东都。卒年六十七,赠太子太保。    ◇ 请定应给食实封绢匹奏

  应给食实封官,自贞元十三年已後,节度使兼宰相,每百户给八百端匹,若是绢,更给绵六百两;节度使不兼宰相,每百户给四百端匹;军使及金吾诸卫诸军大将军,每百户给三百五十端匹。至贞元二十一年七月六日敕,应食实封,其节度使宜令百户给八百端匹,若是绢,兼绵六百两。伏以食封本因赏功,封之多少,视功之厚薄,不以官位散要,别制等差。其节度使兼宰相,请准旧例,馀节度不兼宰相,准贞元二十年已前例处分。

  ◎ 李绅

  绅字公垂,润州无锡人。元和初进士,穆宗朝拜户部侍郎,开成时为宣武节度使。武宗立,徙淮南,入为兵部侍郎同平章事,转中书侍郎,守右仆射门下侍郎,封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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