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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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史記卷二十六 曆書第四

昔自在古,曆建正作於孟春。〔一〕於時冰泮發蟄,百草奮興,秭鳺先滜。〔二〕物迺歲具,生於東,次順四時,卒于冬分。〔三〕時雞三號,卒明。〔四〕撫十二〔月〕節,卒于丑。〔五〕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興,而順至正之統也。日歸于西,起明於東;月歸於東,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六〕則凡事易壞而難成矣。

  〔一〕索隱按:古曆者,謂黃帝調曆以前有上元太初曆等,皆以建寅為正,謂之孟春也。及顓頊、夏禹亦以建寅為正。唯黃帝及殷、周、魯並建子為正。而秦正建亥,漢初因之。至武帝元封七年始改用太初曆,仍以周正建子為十一月朔旦冬至,改元太初焉。今按:此文至於「十二月節」,皆出大戴禮虞史伯夷之辭也。

  〔二〕集解徐廣曰:「秭音姊,鳺音規,子鳺鳥也,一名鷤。」索隱按:徐廣云「秭音規」者,誤也,當云「秭音姊,鳺音規」,蓋遺失耳。言子鳺鳥春氣發動,則先出野澤而鳴也。又按:大戴禮作「瑞雉」,無釋,未測其旨,當是字體各有訛變耳。鷤音弟,音桂。楚詞云「慮鷤之先鳴,使夫百草為之不芳」,解者以鷤為杜鵑。

  〔三〕索隱卒,子律反。分,如字。卒,盡也。言建曆起孟春,盡季冬,則一歲事具也。冬盡之後,分為來春,故云冬分也。

  〔四〕集解徐廣曰:「卒,一作『平』,又云卒,斯也。」索隱三號,三鳴也。言夜至雞三鳴則天曉,乃始為正月一日,言異歲也。徐廣云卒,一作「平」,又作「斯」,於文皆便。

  〔五〕正義撫猶循也。自平明寅至雞鳴丑,凡十二辰,辰盡丑又至明朝寅,使一日一夜,故曰幽明。

  〔六〕索隱正不率天,亦不由人。此文出大戴禮,是孔子稱周太史之詞。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順承厥意。〔一〕

  〔一〕索隱言王者易姓而興,必當推本天之元氣行運所在,以定正朔,以承天意,故云承順厥意。

  太史公曰:神農以前尚矣。蓋黃帝考定星曆,〔一〕建立五行,起消息,〔二〕正閏餘,〔三〕於是有天地神祇物類之官,〔四〕是謂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異業,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五〕民以物享,〔六〕災禍不生,所求不匱。

  〔一〕索隱按:系本及律曆志黃帝使羲和占日,常儀占月,臾區占星氣,伶倫造律呂,大橈作甲子,隸首作算數,容成綜此六術而著調曆也。

  〔二〕正義皇侃云:「乾者陽,生為息;坤者陰,死為消也。」

  〔三〕集解漢書音義曰:「以歲之餘為閏,故曰閏餘。」正義鄧平、落下閎云「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按:計其餘分成閏,故云正閏餘也。每一歲三百六十六日餘六日,小月六日,是一歲餘十二日,大計三十三月則一閏之耳。

  〔四〕正義應劭云:「黃帝受命有雲瑞,故以雲紀官。春官為青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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