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史記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

趙氏之先,與秦共祖。至中衍,〔一〕為帝大戊御。其後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惡來,事紂,為周所殺,其後為秦。惡來弟曰季勝,其後為趙。

  〔一〕正義中音仲。

  季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皋狼。〔一〕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幸於周繆王。造父取驥之乘匹,〔二〕與桃林〔

  三〕盜驪、驊騮、綠耳,獻之繆王。繆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見西王母,〔四〕樂之忘歸。而徐偃王反,〔五〕繆王日馳千里馬,攻徐偃王,〔六〕大破之。乃賜造父以趙城,〔七〕由此為趙氏。

  〔一〕集解徐廣曰:「或云皋狼地名,在西河。」索隱按:如此說,是名孟增號宅皋狼。而徐廣云「或曰皋狼地名,在西河」。按地理志,皋狼是西河郡之縣名,蓋孟增幸於周成王,成王居之於皋狼,故云皋狼。

  〔二〕索隱言造父取八駿,品其色,齊其力,使馴調也。並四曰乘,並兩曰匹。正義乘,食證反。並四曰乘,兩曰匹。取八駿品其力,使均馴。

  〔三〕正義括地志云:「桃林在陝州桃林縣,西至潼關,皆為桃林塞地。山海經云夸父之山,北有林焉,名曰桃林,廣闊三百里,中多馬,造父於此得驊騮、騄耳之乘獻周穆王也。」

  〔四〕索隱穆天子傳曰「穆王與西王母觴於瑤池之上,作歌」,是樂而忘歸也。譙周不信此事,而云「余常聞之,代俗以東西陰陽所出入,宗其神,謂之王父母。或曰地名,在西域,有何見乎」。

  〔五〕正義括地志云:「大徐城在泗州徐城縣北三十里,古之徐國也。博物志云:『徐君宮人娠,生卵,以為不祥,棄於水濱。孤獨母有犬名鵠倉,銜所棄卵以歸,覆煖之,遂成小兒,生偃王。故宮人聞之,更收養之。及長,襲為徐君。後鵠倉臨死生角而九尾,實黃龍也。鵠倉或名后倉也』。」

  〔六〕索隱譙周曰:「徐偃王與楚文王同時,去周穆王遠矣。且王者行有周衛,豈聞亂而獨長驅日行千里乎?」並言此事非實也。

  〔七〕正義晉州趙城縣即造父邑也。

  自造父已下六世至奄父,曰公仲,周宣王時伐戎,為御。及千畝戰,〔一〕奄父脫宣王。奄父生叔帶。叔帶之時,周幽王無道,去周如晉,事晉文侯,始建趙氏于晉國。

  〔一〕正義括地志云:「千畝原在晉州岳陽縣北九十里也。」

  自叔帶以下,趙宗益興,五世而(生)〔至〕趙夙。

  趙夙,晉獻公之十六年伐霍、魏、耿,而趙夙為將伐霍。霍公求奔齊。〔一〕晉大旱,卜之,曰「霍太山為祟」。使趙夙召霍君於齊,復之,以奉霍太山之祀,晉復穰。晉獻公賜趙夙耿。〔二〕

  〔一〕集解徐廣曰:「求,一作『來』。」

  〔二〕索隱杜預曰:「耿,今河東皮氏縣耿鄉是。」

  夙生共孟,當魯閔公之元年也。共孟生趙衰,字子餘。〔一〕

  〔一〕索隱系本云公明生共孟及趙夙,夙生成季衰,衰生宣孟盾。左傳云衰,趙夙弟。而此系家云共孟生衰,譙周亦以此為誤耳。

  趙衰卜事晉獻公及諸公子,莫吉;卜事公子重耳,吉,即事重耳。重耳以驪姬之亂亡奔翟,趙衰從。翟伐廧咎如,得二女,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長女妻趙衰而生盾。初,重耳在晉時,趙衰妻亦生趙同、趙括、趙嬰齊。趙衰從重耳出亡,凡十九年,得反國。重耳為晉文公,趙衰為原大夫,居原,任國政。〔一〕文公所以反國及霸,多趙衰計策,語在晉事中。

  〔一〕索隱系本云:「成季徙原。」宋忠云:「今鴈門原平縣也。」正義括地志云:「原平故城,漢原平縣也,在代州崞縣南三十五里。」崞音郭。按:宋忠說非也。括地志云:「故原城在懷州濟原縣西北二里。左傳云襄王以原賜晉文公,原不服,文公伐原以示信,原降,以趙衰為原大夫,即此也。原本周畿內邑也。」

  趙衰既反晉,晉之妻固要迎翟妻,而以其子盾為適嗣,晉妻三子皆下事之。晉襄公之六年,而趙衰卒,謚為成季。

  趙盾代成季任國政二年而晉襄公卒,太子夷皋年少。盾為國多難,欲立襄公弟雍。雍時在秦,使使迎之。太子母〔一〕日夜啼泣,頓首謂趙盾曰:「先君何罪,釋其適子而更求君?」趙盾患之,恐其宗與大夫襲誅之,迺遂立太子,是為靈公,發兵距所迎襄公弟於秦者。靈公既立,趙盾益專國政。

  〔一〕索隱穆嬴也。

  靈公立十四年,益驕。趙盾驟諫,靈公弗聽。及食熊蹯,胹不熟,殺宰人,持其尸出,趙盾見之。靈公由此懼,欲殺盾。盾素仁愛人,嘗所食桑下餓人反扞救盾,盾以得亡。未出境,而趙穿弒靈公而立襄公弟黑臀,是為成公。趙盾復反,任國政。君子譏盾「為正卿,亡不出境,反不討賊」,故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晉景公〔一〕時而趙盾卒,謚為宣孟,子朔嗣。

  〔一〕索隱成公之子,名據。

  趙朔,晉景公之三年,朔為晉將下軍救鄭,與楚莊王戰河上。朔娶晉成公姊為夫人。

  晉景公之三年,大夫屠岸賈欲誅趙氏。〔一〕初,趙盾在時,夢見叔帶持要而哭,甚悲;已而笑,拊手且歌。盾卜之,兆絕而後好。趙史援占之,曰:「此夢甚惡,非君之身,乃君之子,然亦君之咎。至孫,趙將世益衰。」屠岸賈者,始有寵於靈公,及至於景公而賈為司寇,將作難,乃治靈公之賊以致趙盾,遍告諸將曰:「盾雖不知,猶為賊首。以臣弒君,子孫在朝,何以懲罪?請誅之。」韓厥曰:「靈公遇賊,趙盾在外,吾先君以為無罪,故不誅。今諸君將誅其後,是非先君之意而今妄誅。妄誅謂之亂。臣有大事而君不聞,是無君也。」屠岸賈不聽。韓厥告趙朔趣亡。朔不肯,曰:「子必不絕趙祀,朔死不恨。」韓厥許諾,稱疾不出。賈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皆滅其族。

  〔一〕集解徐廣曰:「按年表,救鄭及誅滅,皆景公三年。」

  趙朔妻成公姊,有遺腹,走公宮匿。趙朔客曰公孫杵臼,杵臼謂朔友人程嬰曰:「胡不死?」程嬰曰:「朔之婦有遺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居無何,而朔婦免身,生男。屠岸賈聞之,索於宮中。夫人置兒絝中,祝曰:「趙宗滅乎,若號;即不滅,若無聲。」及索,兒竟無聲。已脫,程嬰謂公孫杵臼曰:「今一索不得,後必且復索之,柰何?」公孫杵臼曰:「立孤與死孰難?」程嬰曰:「死易,立孤難耳。」公孫杵臼曰:「趙氏先君遇子厚,子彊為其難者,吾為其易者,請先死。」乃二人謀取他人嬰兒負之,衣以文葆,〔一〕匿山中。程嬰出,謬謂諸將軍曰:「嬰不肖,不能立趙孤。誰能與我千金,吾告趙氏孤處。」諸將皆喜,許之,發師隨程嬰攻公孫杵臼。杵臼謬曰:「小人哉程嬰!昔下宮之難不能死,與我謀匿趙氏孤兒,今又賣我。縱不能立,而忍賣之乎!」抱兒呼曰:「天乎天乎!趙氏孤兒何罪?請活之,獨殺杵臼可也。」諸將不許,遂殺杵臼與孤兒。諸將以為趙氏孤兒良已死,皆喜。然趙氏真孤乃反在,程嬰卒與俱匿山中。

  〔一〕集解徐廣曰:「小兒被曰葆。」

  居十五年,晉景公疾,卜之,大業之後不遂者為祟。景公問韓厥,厥知趙孤在,乃曰:「大業之後在晉絕祀者,其趙氏乎?夫自中衍者皆嬴姓也。中衍人面鳥噣,降佐殷帝大戊,及周天子,皆有明德。下及幽厲無道,而叔帶去周適晉,事先君文侯,至于成公,世有立功,未嘗絕祀。今吾君獨滅趙宗,國人哀之,故見龜策。唯君圖之。」景公問:「趙尚有後子孫乎?」韓厥具以實告。於是景公乃與韓厥謀立趙孤兒,召而匿之宮中。諸將入問疾,景公因韓厥之眾以脅諸將而見趙孤。趙孤名曰武。諸將不得已,乃曰:「昔下宮之難,屠岸賈為之,矯以君命,并命群臣。非然,孰敢作難!微君之疾,群臣固且請立趙後。今君有命,群臣之願也。」於是召趙武、程嬰遍拜諸將,遂反與程嬰、趙武攻屠岸賈,滅其族。復與趙武田邑如故。〔一〕

  〔一〕集解徐廣曰:「推次,晉復與趙武田邑,是景公之十七年也。而乃是春秋成公八年經書『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左傳於此說立趙武事者,注云『終說之耳,非此年也』。」

  及趙武冠,為成人,程嬰乃辭諸大夫,謂趙武曰:「昔下宮之難,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趙氏之後。今趙武既立,為成人,復故位,我將下報趙宣孟與公孫杵臼。」趙武啼泣頓首固請,曰:「武願苦筋骨以報子至死,而子忍去我死乎!」程嬰曰:「不可。彼以我為能成事,故先我死;今我不報,是以我事為不成。」遂自殺。趙武服齊衰三年,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絕。〔一〕

  〔一〕集解新序曰:「程嬰、公孫杵臼可謂信友厚士矣。嬰之自殺下報,亦過矣。」正義今河東趙氏祠先人,猶別舒一座祭二士矣。

  趙氏復位十一年,而晉厲公殺其大夫三郤。欒書畏及,乃遂弒其君厲公,更立襄公曾孫周,〔一〕是為悼公。晉由此大夫稍彊。

  〔一〕集解徐廣曰:「年表云襄公孫也。」索隱晉系家襄公少子,名周。

  趙武續趙宗二十七年,晉平公立。平公十二年,而趙武為正卿。十三年,吳延陵季子使於晉,曰:「晉國之政卒歸於趙武子、韓宣子、魏獻子之後矣。」趙武死,謚為文子。

  文子生景叔。〔一〕景叔之時,齊景公使晏嬰於晉,〔二〕晏嬰與晉叔向語。嬰曰:「齊之政後卒歸田氏。」叔向亦曰:「晉國之政將歸六卿。六卿侈矣,而吾君不能恤也。」

  〔一〕索隱系本云:「景叔名成。」

  〔二〕集解徐廣曰:「平公之十九年。」

  趙景叔卒,生趙鞅,是為簡子。

  趙簡子在位,晉頃公之九年,簡子將合諸侯戍于周。其明年,入周敬王于周,辟弟子朝之故也。

  晉頃公之十二年,六卿以法誅公族祁氏、羊舌氏,分其邑為十縣,六卿各令其族為之大夫。晉公室由此益弱。

  後十三年,魯賊臣陽虎來奔,趙簡子受賂,厚遇之。

  趙簡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懼。醫扁鵲視之,出,董安于問。〔一〕扁鵲曰:「血脈治也,而何怪!在昔秦繆公嘗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孫支與子輿〔二〕曰:『我之帝所甚樂。吾所以久者,適有學也。帝告我:「晉國將大亂,五世不安;其後將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別。」』公孫支書而藏之,秦讖於是出矣。獻公之亂,文公之霸,而襄公敗秦師於殽而歸縱淫,此子之所聞。今主君之疾與之同,不出三日疾必閒,閒必有言也。」

  〔一〕集解韋昭曰:「安于,簡子家臣。」

  〔二〕索隱二子,秦大夫公孫支、子桑也。

  居二日半,簡子寤。語大夫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游於鈞天,廣樂九奏萬舞,不類三代之樂,其聲動人心。有一熊欲來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又有一羆來,我又射之,中羆,羆死。帝甚喜,賜我二笥,皆有副。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壯也,以賜之。』帝告我:『晉國且世衰,七世而亡,〔一〕嬴姓將大敗周人於范魁之西,〔二〕而亦不能有也。今余思虞舜之勳,適余將以其冑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孫。』」〔三〕董安于受言而書藏之。以扁鵲言告簡子,簡子賜扁鵲田四萬畝。

  〔一〕正義謂晉定公、出公、哀公、幽公、烈公、孝公、靜公為七世。靜公二年,為三晉所滅。據此及年表,簡子疾在定公十一年。

  〔二〕索隱范魁,地名,不知所在,蓋趙地。正義嬴,趙姓也。周人謂衛也。晉亡之後,趙成侯三年伐衛,取都鄙七十三是也。賈逵云「小阜曰魁」也。

  〔三〕索隱即娃嬴,吳廣之女。姚,姓;孟,字也。七代孫,武靈王也。

  他日,簡子出,有人當道,辟之不去,從者怒,將刃之。當道者曰:「吾欲有謁於主君。」從者以聞。簡子召之,曰:「譆,吾有所見子晰也。」〔一〕當道者曰:「屏左右,願有謁。」簡子屏人。當道者曰:「主君之疾,臣在帝側。」簡子曰:「然,有之。子之見我,我何為?」當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與羆,皆死。」簡子曰:「是,且何也?」當道者曰:「晉國且有大難,主君首之。帝令主君滅二卿,夫熊與羆皆其祖也。」〔二〕簡子曰:「帝賜我二笥皆有副,何也?」〔三〕當道者曰:「主君之子將克二國於翟,皆子姓也。」〔四〕簡子曰:「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以賜之』。夫兒何謂以賜翟犬?」當道者曰:「兒,主君之子也。翟犬者,代之先也。主君之子且必有代。及主君之後嗣,且有革政而胡服,〔五〕并二國於翟。」〔六〕簡子問其姓而延之以官。當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耳。」遂不見。簡子書藏之府。

  〔一〕索隱簡子見當道者,乃寤曰:「譆,是吾前夢所見,知其名曰子晰者。」

  〔二〕正義范氏、中行氏之祖也。

  〔三〕正義副謂皆子姓也。

  〔四〕正義謂代及智氏也。

  〔五〕正義今時服也,廢除裘裳也。

  〔六〕正義武靈王略中山地至寧葭,西略胡地至樓煩、榆中是也。

  異日,姑布子卿〔一〕見簡子,簡子遍召諸子相之。子卿曰:「無為將軍者。」簡子曰:「趙氏其滅乎?」子卿曰:「吾嘗見一子於路,殆君之子也。」簡子召子毋卹。毋卹至,則子卿起曰:「此真將軍矣!」簡子曰:「此其母賤,翟婢也,奚道貴哉?」子卿曰:「天所授,雖賤必貴。」自是之後,簡子盡召諸子與語,毋卹最賢。簡子乃告諸子曰:「吾藏寶符於常山上,先得者賞。」諸子馳之常山上,求,無所得。毋卹還,曰:「已得符矣。」簡子曰:「奏之。」毋卹曰:「從常山上臨代,代可取也。」〔二〕簡子於是知毋卹果賢,乃廢太子伯魯,而以毋卹為太子。

  〔一〕集解司馬彪曰:「姑布,姓;子卿,字。」

  〔二〕正義地道記云:「恆山在上曲陽縣西北百四十里。北行四百五十里得恆山岌,號飛狐口,北則代郡也。」

  後二年,晉定公之十四年,范、中行作亂。明年春,簡子謂邯鄲大夫午曰:「歸我衛士五百家,吾將置之晉陽。」〔一〕午許諾,歸而其父兄不聽,〔二〕倍言。趙鞅捕午,囚之晉陽。乃告邯鄲人曰:「我私有誅午也,諸君欲誰立?」〔三〕遂殺午。趙稷、涉賓以邯鄲反。〔四〕晉君使籍秦〔五〕圍邯鄲。荀寅、范吉射〔六〕與午善,〔七〕不肯助秦而謀作亂,董安于知之。十月,范、中行氏〔八〕伐趙鞅,鞅奔晉陽,晉人圍之。范吉射、荀寅仇人魏襄等謀逐荀寅,以梁嬰父代之;〔九〕逐吉射,以范皋繹代之。〔一〇〕荀櫟〔一一〕言於晉侯曰:「君命大臣,始亂者死。今三臣始亂〔一二〕而獨逐鞅,用刑不均,請皆逐之。」十一月,荀櫟、韓不佞、〔一三〕魏哆〔

  一四〕奉公命以伐范、中行氏,不克。范、中行氏反伐公,公擊之,范、中行敗走。丁未,二子〔一五〕奔朝歌。韓、魏以趙氏為請〔一六〕。十二月辛未,趙鞅入絳,盟于公宮。其明年,知伯文子謂趙鞅曰:「范、中行雖信為亂,安于發之,是安于與謀也。晉國有法,始亂者死。夫二子已伏罪而安于獨在。」趙鞅患之。安于曰:「臣死,趙氏定,晉國寧,吾死晚矣。」遂自殺。趙氏以告知伯,然後趙氏寧。

  〔一〕集解服虔曰:「往年趙鞅圍衛,衛人恐懼,故貢五百家,鞅置之邯鄲,又欲更徙於晉陽。」

  〔二〕集解服虔曰:「午之諸父兄及邯鄲中長老。」

  〔三〕集解杜預曰:「午,趙鞅同族,別封邯鄲,故使邯鄲人更立午宗親也。」

  〔四〕集解服虔曰:「稷,午子。

点击验证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