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史記卷九十七 酈生陸賈列傳第三十七

酈生食其者,〔一〕陳留高陽人也。〔二〕好讀書,家貧落魄,〔三〕無以為衣食業,為里監門吏。〔四〕然縣中賢豪不敢役,縣中皆謂之狂生。

  〔一〕正義歷異幾三音也。

  〔二〕集解徐廣曰:「今在圉縣。」索隱案:高陽屬陳留圉縣。高陽,鄉名也,故耆舊傳云「食其,高陽鄉人」。正義陳留風俗傳云「高陽在雍兵西南」。括地志云「圉城在汴州雍丘縣西南。食其墓在雍丘西南二十八里」。蓋謂此也。

  〔三〕集解應劭曰:「落魄,志行衰惡之貌也。」晉灼曰:「落薄,落託,義同也。」索隱案:鄭氏云「魄音薄」。應劭云「志行衰惡之貌也」。

  〔四〕正義監音甲衫反。戰國策云齊宣謂顏斶曰:「夫監門閭里,士之賤也。」

  及陳勝、項梁等起,諸將徇地過高陽者數十人,〔一〕酈生聞其將皆握齱〔二〕好苛禮〔三〕自用,不能聽大度之言,酈生乃深自藏匿。後聞沛公將兵略地陳留郊,沛公麾下騎士適酈生里中子也,〔四〕沛公時時問邑中賢士豪俊。騎士歸,酈生見謂之曰:「吾聞沛公慢而易人,多大略,此真吾所願從游,莫為我先。〔五〕若見沛公,謂曰『臣里中有酈生,年六十餘,長八尺,人皆謂之狂生,生自謂我非狂生』。」騎士曰:「沛公不好儒,諸客冠儒冠來者,沛公輒解其冠,溲溺〔六〕其中。與人言,常大罵。未可以儒生說也。」酈生曰:「弟言之。」騎士從容言如酈生所誡者。

  〔一〕正義徇,略也。

  〔二〕集解應劭曰:「握齱,急促之貌。」索隱應劭曰齱音若「促」。鄒氏音鹿角反。韋昭云「握齱,小節也」。

  〔三〕索隱案:苛亦作「荷」。賈逵云「苛,煩也」。小顏云「苛,細也」。

  〔四〕集解服虔曰:「食其里中子適作沛公騎士。」索隱適食其里中子。適音釋。服虔、蘇林皆云沛公騎士適是食其里中人也。案:言適近作騎士。

  〔五〕索隱案:先謂先容,言無人為我作紹介也。正義為,于偽反。

  〔六〕索隱上所由反。下乃弔反,亦如字。溲即溺也。

  沛公至高陽傳舍,〔一〕使人召酈生。酈生至,入謁,沛公方倨床使兩女子洗足,〔二〕而見酈生。酈生入,則長揖不拜,曰:「足下欲助秦攻諸侯乎?且欲率諸侯破秦也?」沛公罵曰:「豎儒!〔三〕夫天下同苦秦久矣,故諸侯相率而攻秦,何謂助秦攻諸侯乎?」酈生曰:「必聚徒合義兵誅無道秦,不宜倨見長者。」於是沛公輟洗,起攝衣,〔四〕延酈生上坐,謝之。酈生因言六國從橫時。沛公喜,賜酈生食,問曰:「計將安出?」酈生曰:「足下起糾合之眾,〔五〕收散亂之兵,不滿萬人,欲以徑入強秦,此所謂探虎口者也。夫陳留,天下之衝,四通五達之郊也,〔六〕今其城又多積粟。臣善其令,〔七〕請得使之,令下足下。〔八〕即不聽,足下舉兵攻之,臣為內應。」於是遣酈生行,沛公引兵隨之,遂下陳留。號酈食其為廣野君。

  〔一〕集解徐廣曰:「二世三年二月。」

  〔二〕索隱案:樂產云「邊床曰倨。」

  〔三〕索隱案:豎者,僮僕之稱。沛公輕之,以比奴豎,故曰「豎儒」也。

  〔四〕正義攝猶言斂著也。

  〔五〕集解一作「烏合」,一作「瓦合」。

  〔六〕集解如淳曰:「四面中央,凡五達也。」瓚曰:「四通五達,言無險阻也。」

  〔七〕正義言食其與陳留縣令相善也。

  〔八〕正義令力征反。下謂降之也。

  酈生言其弟酈商,使將數千人從沛公西南略地。酈生常為說客,馳使諸侯。

  漢三年秋,項羽擊漢,拔滎陽,漢兵遁保鞏、洛。楚人聞淮陰侯破趙,彭越數反梁地,〔一〕則分兵救之。淮陰方東擊齊,漢王數困滎陽、成皋,計欲捐成皋以東,屯鞏、洛以拒楚。酈生因曰:「臣聞知天之天者,王事可成;不知天之天者,王事不可成。王者以民人為天,〔二〕而民人以食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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