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史記卷四 周本紀第四

周后稷,名棄。〔一〕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二〕姜原為帝嚳元妃。〔三〕姜原出野,見巨人跡,心忻然說,欲踐之,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為不祥,棄之隘巷,〔四〕馬牛過者皆辟不踐;徙置之林中,適會山林多人,遷之;而棄渠中冰上,飛鳥以其翼覆薦之。姜原以為神,遂收養長之。初欲棄之,因名曰棄。〔五〕

  〔一〕正義因太王所居周原,因號曰周。地理志云右扶風美陽縣岐山在西北中水鄉,周太王所邑。括地志云:「故周城一名美陽城,在雍州武功縣西北二十五里,即太王城也。」

  〔二〕集解韓詩章句曰:「姜,姓。原,字。」或曰姜原,謚號也。正義邰,天來反,亦作「斄」,同。說文云:「邰,炎帝之後,姜姓,封邰,周棄外家。」

  〔三〕索隱譙周以為「棄,帝嚳之冑,其父亦不著」,與此紀異也。

  〔四〕索隱已下皆詩大雅生民篇所云「誕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誕寘之平林,會伐平林;誕寘之寒冰,鳥覆翼之」,是其事也。

  〔五〕正義古史考云「棄,帝嚳之冑,其父亦不著」,與此文稍異也。

  棄為兒時,屹如巨人之志。其游戲,好種樹麻、菽,麻、菽美。及為成人,遂好耕農,相地之宜,宜穀者稼穡焉,〔一〕民皆法則之。帝堯聞之,舉棄為農師,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棄,黎民始飢,〔二〕爾后稷播時百穀。」封棄於邰,〔三〕號曰后稷,別姓姬氏。〔四〕后稷之興,在陶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

  〔一〕正義種曰稼,斂曰穡。

  〔二〕集解徐廣曰:「今文尚書云『祖飢』,故此作『始飢』。祖,始也。」

  〔三〕集解徐廣曰:「今斄鄉在扶風。」索隱即詩生民曰「有邰家室」是也。邰即斄,古今字異耳。正義括地志云「故斄城一名武功城,在雍州武功縣西南二十二里,古邰國,后稷所封也。有后稷及姜嫄祠。」毛萇云:「邰,姜嫄國也,后稷所生。堯見天因邰而生后稷,故因封於邰也。」

  〔四〕集解禮緯曰:「祖以履大跡而生。」

  后稷卒,〔一〕子不窋立。〔二〕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務,〔三〕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閒。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劉立。公劉雖在戎狄之閒,復脩后稷之業,務耕種,行地宜,自漆、沮度渭,取材用,〔四〕行者有資,居者有畜積,民賴其慶。百姓懷之,多徙而保歸焉。周道之興自此始,故詩人歌樂思其德。〔五〕公劉卒,子慶節立,國於豳。〔六〕

  〔一〕集解山海經大荒經曰:「黑水青水之閒有廣都之野,后稷葬焉。」皇甫謐曰:「冢去中國三萬里也。」

  〔二〕索隱帝王世紀云「后稷納姞氏,生不窋」,而譙周按國語云「世后稷,以服事虞、夏」,言世稷官,是失其代數也。若以不窋親棄之子,至文王千餘歲唯十四代,實亦不合事情。正義括地志云:「不窋故城在慶州弘化縣南三里。即不窋在戎狄所居之城也。」毛詩疏云:「虞及夏、殷共有千二百歲。每世在位皆八十年,乃可充其數耳。命之短長,古今一也,而使十五世君在位皆八十許載,子必將老始生,不近人情之甚。以理而推,實難據信也。」

  〔三〕集解韋昭曰:「夏太康失國,廢稷之官,不復務農。」索隱國語云「棄稷不務」。此云「去稷」者,是太史公恐「棄」是后稷之名,故變文云「去」也。言夏政衰,不窋去稷官,不復務農者也。

  〔四〕正義公劉從漆縣漆水南渡渭水,至南山取材木為用也。括地志云:「豳州新平縣即漢漆縣也。漆水出岐州普潤縣東南岐山漆溪,東入渭。」

  〔五〕索隱即詩大雅篇「篤公劉」是也。

  〔六〕集解徐廣曰:「新平漆縣之東北有豳亭。」索隱豳即邠也,古今字異耳。正義括地志云:「豳州新平縣即漢漆縣,詩豳國,公劉所邑之地也。」

  慶節卒,子皇僕立。皇僕卒,子差弗立。差弗卒,子毀隃立〔一〕。毀隃卒,子公非立。〔二〕公非卒,子高圉立。〔三〕高圉卒,子亞圉立。〔四〕亞圉卒,子公叔祖類立。〔五〕公叔祖類卒,子古公亶父立。古公亶父復脩后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財物,予之。已復攻,欲得地與民。民皆怒,欲戰。古公曰:「有民立君,將以利之。今戎狄所為攻戰,以吾地與民。民之在我,與其在彼,何異。民欲以我故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為。」乃與私屬遂去豳,度漆、沮,〔六〕踰梁山,〔七〕止於岐下。〔八〕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築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九〕作五官有司。〔一〇〕民皆歌樂之,頌其德。〔一一〕

  〔一〕集解音踰。世本作「榆」。索隱系本作「偽榆」。

  〔二〕索隱系本云:「公非辟方。」皇甫謐云:「公非字辟方也。」

  〔三〕集解宋衷曰:「高圉能率稷者也,周人報之。」索隱系本云:「高圉侯侔。」

  〔四〕集解世本云:「亞圉雲都。」皇甫謐云:「雲都,亞圉字。」索隱漢書古今表曰:「雲都,亞圉弟。」按:如此說,則辟方侯侔亦皆二人之名,實未能詳。

  〔五〕索隱系本云:「太公組紺諸盩。」三代世表稱叔類,凡四名。皇甫謐云「公祖一名組紺諸盩,字叔類,號曰太公」也。

  〔六〕集解徐廣曰:「水在杜陽岐山。杜陽縣在扶風。」

  〔七〕正義括地志云:「梁山在雍州好畤縣西北十八里。」鄭玄云:「岐山在梁山西南。」然則梁山橫長,其東當夏陽,西北臨河,其西當岐山東北,自豳適周,當踰之矣。

  〔八〕集解徐廣曰:「山在扶風美陽西北,其南有周原。」駰案:皇甫謐云「邑於周地,故始改國曰周」。

  〔九〕集解徐廣曰:「分別而為邑落也。」

  〔一〇〕集解禮記曰:「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眾。」鄭玄曰:「此殷時制。」

  〔一一〕索隱即詩頌云「后稷之孫,實維太王,居岐之陽,實始翦商」是也。

  古公有長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歷,〔一〕季歷娶太任,〔二〕皆賢婦人,〔三〕生昌,有聖瑞。〔四〕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長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歷以傳昌,乃二人亡如荊蠻,〔五〕文身斷髮,〔六〕以讓季歷。

  〔一〕正義國語注云:「齊、許、申、呂四國,皆姜姓也,四岳之後,太姜之家。太姜,太王之妃,王季之母。」

  〔二〕集解列女傳曰:「太姜,有邰氏之女。太任,摯任氏之中女。」正義國語注云:「摯、疇二國,任姓。奚仲,仲虺之後,太任之家。太任,王季之妃,文王母也。」

  〔三〕正義列女傳云:「太姜,太王娶以為妃,生太伯、仲雍、王季。太姜有色而貞順,率導諸子,至於成童,靡有過失。太王謀事必於太姜,遷徙必與。太任,王季娶以為妃。太任之性,端壹誠莊,維德之行。及其有身,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出傲言,能以胎教子,而生文王。」此皆有賢行也。

  〔四〕正義尚書帝命驗云:「季秋之月甲子,赤爵銜丹書入于酆,止于昌戶。其書云:『敬勝怠者吉,怠勝敬者滅,義勝欲者從,欲勝義者凶。凡事不強則枉,不敬則不正。枉者廢滅,敬者萬世。以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百世。以不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十世。以不仁得之,不仁守之,不及其世』。」此蓋聖瑞。

  〔五〕正義太伯奔吳,所居城在蘇州北五十里常州無錫縣界梅里村,其城及冢見存。而云「亡荊蠻」者,楚滅越,其地屬楚,秦滅楚,其地屬秦,秦諱「楚」,改曰「荊」,故通號吳越之地為荊。及北人書史加云「蠻」,勢之然也。

  〔六〕集解應劭曰:「常在水中,故斷其髮,文其身,以象龍子,故不見傷害。」

  古公卒,季歷立,是為公季。公季脩古公遺道,篤於行義,諸侯順之。

  公季卒,〔一〕子昌立,是為西伯。西伯曰文王,〔二〕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篤仁,敬老,慈少。禮下賢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歸之。伯夷、叔齊在孤竹,〔三〕聞西伯善養老,盍往歸之。太顛、閎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歸之。〔四〕

  〔一〕集解皇甫謐曰:「葬鄠縣之南山。」

  〔二〕正義帝王世紀云:「文王龍顏虎肩,身長十尺,胸有四乳。」雒書靈準聽云:「蒼帝姬昌,日角鳥鼻,高長八尺二寸,聖智慈理也。」

  〔三〕集解應邵曰:「在遼西令支。」正義括地志云:「孤竹故城在平州盧龍縣南十二里,殷時諸侯孤竹國也,姓墨胎氏。」

  〔四〕集解劉向別錄曰:「鬻子名熊,封於楚。辛甲,故殷之臣,事紂。蓋七十五諫而不聽,去至周,召公與語,賢之,告文王,文王親自迎之,以為公卿,封長子。」長子今上黨所治縣是也。

  崇侯虎譖西伯於殷紂曰:「西伯積善累德,諸侯皆嚮之,將不利於帝。」帝紂乃囚西伯於羑里。閎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一〕,驪戎之文馬,〔二〕有熊九駟,〔三〕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費仲而獻之紂。紂大說,曰:「此一物足以釋西伯,〔四〕況其多乎!」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鉞,使西伯得征伐。曰:「譖西伯者,崇侯虎也。」西伯乃獻洛西之地,以請紂去炮格之刑。紂許之。

  〔一〕正義括地志云:「古{新女}國城在同州河西縣南二十里。世本云莘國,姒姓,夏禹之後,即散宜生等求有莘美女獻紂者。」

  〔二〕正義括地志云:「驪戎故城在雍州新豐縣東南十六里,殷、周時驪戎國城也。」按:駿馬赤鬣縞身,目如黃金,文王以獻紂也。

  〔三〕正義括地志云:「鄭州新鄭縣,本有熊氏之墟也。」按:九駟,三十六匹馬也。

  〔四〕索隱一物,謂{新女}氏之美女也。以殷紂淫昏好色,故知然。

  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決平。於是虞、芮之人〔一〕有獄不能決,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讓畔,民俗皆讓長。虞、芮之人未見西伯,皆慚,相謂曰:「吾所爭,周人所恥,何往為,祇取辱耳。」遂還,俱讓而去。諸侯聞之,曰「西伯蓋受命之君」。

  〔一〕集解地理志虞在河東大陽縣,芮在馮翊臨晉縣。正義括地志云:「故虞城在陝州河北縣東北五十里虞山之上,古虞國也。故芮城在芮城縣西二十里,古芮國也。晉太康地記云虞西百四十里有芮城。」括地志又云:「閒原在河北縣西六十五里。詩云『虞芮質厥成』。毛萇云『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入其境,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班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君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讓所爭地以為閒原』。至今尚在。」注引地理志芮在臨晉者,恐疏。然閒原在河東,復與虞、芮相接,臨晉在河西同州,非臨晉芮鄉明矣。

  明年,伐犬戎。〔一〕明年,伐密須。〔二〕明年,敗耆國〔三〕。殷之祖伊聞之,懼,以告帝紂。紂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為!」明年,伐邘。〔四〕明年,伐崇侯虎。〔五〕而作豐邑,〔六〕自岐下而徙都豐。明年,西伯崩,〔七〕太子發立,是為武王。

  〔一〕集解山海經曰:「有人,人面獸身,名曰犬戎。」正義又云:「黃帝生苗龍,苗龍生融吾,融吾生并明,并明生白犬。白犬有二,是為犬戎。」說文云「赤狄本犬種」,故字從犬。又後漢書云「犬戎,槃瓠之後也」,今長沙武林之郡太半是也。又毛詩疏云「犬戎昆夷」是也。

  〔二〕集解應劭曰:「密須氏,姞姓之國。」瓚曰:「安定陰密縣是。」正義括地志云:「陰密故城在涇州鶉觚縣西;其東接縣城,即古密國。」杜預云姞姓國,在安定陰密縣也。

  〔三〕集解徐廣曰:「一作『〈阝几〉』。」正義即黎國也。鄒誕生云本或作「黎」。孔安國云黎在上黨東北。括地志云:「故黎城,黎侯國也,在潞州黎城縣東北十八里。尚書云『西伯既戡黎』是也。」

  〔四〕集解徐廣曰:「邘城在野王縣西北,音于。」正義括地志云:「故邘城在懷州河內縣西北二十七里,古邘國城也。左傳云:『

  邘、晉、應、韓,武王之穆也』。」

  〔五〕正義皇甫謐云夏鯀封。虞、夏、商、周皆有崇國,崇國蓋在豐鎬之閒。詩云「既伐于崇,作邑于豐」,是國之地也。

  〔六〕集解徐廣曰:「豐在京兆鄠縣東,有靈臺。鎬在上林昆明北,有鎬池,去豐二十五里。皆在長安南數十里。」正義括地志云:「周豐宮,周文王宮也,在雍州鄠縣東三十五里。鎬在雍州西南三十二里。」

  〔七〕集解徐廣曰:「文王九十七乃崩。」正義括地志云:「周文王墓在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原上也。」

  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一〕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二〕後十年而崩,〔三〕謚為文王。〔四〕改法度,制正朔矣。追尊古公為太王,公季為王季:〔五〕蓋王瑞自太王興。〔六〕

  〔一〕正義乾鑿度云:「垂黃策者羲,益卦演德者文,成命者孔也。」易正義云伏羲制卦,文王卦辭,周公爻辭,孔十翼也。按:太史公言「蓋」者,乃疑辭也。文王著演易之功,作周紀方贊其美,不敢專定,重易故稱「蓋」也。

  〔二〕正義二國相讓後,諸侯歸西伯者四十餘國,咸尊西伯為王。蓋此年受命之年稱王也。帝王世紀云:「文王即位四十二年,歲在鶉火,文王更為受命之元年,始稱王矣。」又毛詩〔疏〕云:「文王九十七而終,終時受命九年,則受命之元年年八十九也。」

  〔三〕正義十當為「九」,其說在後。

  〔四〕正義謚法:「經緯天地曰文。」

  〔五〕正義易緯云「文王受命,改正朔,布王號於天下」。鄭玄信而用之,言文王稱王,已改正朔布王號矣。按:天無二日,土無二王,豈殷紂尚存而周稱王哉?若文王自稱王改正朔,則是功業成矣,武王何復得云大勳未集,欲卒父業也?禮記大傳云「牧之野武王成大事而退,追王太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據此文乃是追王為王,何得文王自稱王改正朔也?

  〔六〕正義古公在邠,被戎狄攻戰奪民。太王曰「民之在我,與彼何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為」。遂遠去邠,止於岐下。邠人舉國盡歸古公。他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乃貶戎狄之俗,為室屋邑落,而分別居之。季歷又生昌,有聖瑞。蓋是王瑞自太王時而興起也。然自「西伯蓋即位五十年」以下至「太王興」,在西伯崩後重述其事,為經傳不同,不可全棄,乃略而書之,引次其下,事必可疑,故數言「蓋」也。

  武王即位,〔一〕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師脩文王緒業。

  〔一〕正義謚法:「克定禍亂曰武。」春秋元命包云:「武王駢齒,是謂剛強也。」

  九年,武王上祭于畢。〔一〕東觀兵,至于盟津。〔二〕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乃告司馬、司徒、司空、諸節:〔三〕「齊栗,信哉!予無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功,〔四〕畢立賞罰,以定其功。」遂興師。師尚父號曰:〔五〕「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武王渡河,中流,白魚躍入王舟中,〔六〕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復于下,至于王屋,流為烏,其色赤,其聲魄云。〔七〕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

  〔一〕集解馬融曰:「畢,文王墓地名也。」索隱按:文云「上祭于畢」,則畢,天星之名。畢星主兵,故師出而祭畢星也。正義上音時掌反。尚書武成篇云:「我文考文王,誕膺天命,以撫方夏,惟九年,大統未集。」太誓篇序云:「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太誓篇云:「惟十有三年春,大會于孟津。」大戴禮云:「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則武王少文王十四歲矣。禮記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按:文王崩時武王已八十三矣,八十四即位,至九十三崩,武王即位適滿十年。言十三年伐紂者,續文王受命年,欲明其卒父業故也。金縢篇云:「惟克商二年,王有疾,不豫。」按: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十一年武王服闋,觀兵孟津,十三年克紂,十五年有疾,周公請命,王有瘳,後四年而崩,則武王年九十三矣。而太史公云九年王觀兵,十一年伐紂,則以為武王即位年數,與尚書違,甚疏矣。

  〔二〕集解徐廣曰:「譙周云史記武王十一年東觀兵,十三年克紂。」

  〔三〕集解馬融曰:「諸受符節有司也。」

  〔四〕集解徐廣曰:「一云『予小子受先公功』。」

  〔五〕集解鄭玄曰:「號令之軍法重者。」

  〔六〕集解馬融曰:「魚者,介鱗之物,兵象也。白者,殷家之正色,言殷之兵眾與周之象也。」索隱此已下至火復王屋為烏,皆見周書及今文泰誓。

  〔七〕集解馬融曰:「王屋,王所居屋。流,行也。魄然,安定意也。」鄭玄曰:「書說云烏有孝名。武王卒父大業,故烏瑞臻。赤者,周之正色也。」索隱按:今文泰誓「流為鵰」。鵰,鷙鳥也。馬融云「明武王能伐紂」,鄭玄云「烏是孝鳥,言武王能終父業」,亦各隨文而解也。

  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滋甚,殺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師疵、少師彊抱其樂器而奔周。於是武王遍告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一〕乃遵文王,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二〕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三〕諸侯咸會。曰:「孳孳無怠!」武王乃作太誓,告于眾庶:「今殷王紂乃用其婦人之言,自絕于天,毀壞其三正〔四〕,離逷其王父母弟〔五〕,乃斷棄其先祖之樂,乃為淫聲,用變亂正聲,怡說婦人〔六〕。故今予發維共行天罰。勉哉夫子,〔七〕不可再,不可三!」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滅』。」

  〔二〕集解孔安國曰:「虎賁,勇士稱也。若虎賁獸,言其猛也。」

  〔三〕正義畢,盡也。盡從河南渡河北。

  〔四〕集解馬融曰:「動逆天地人也。」正義按:三正,三統也。周以建子為天統,殷以建丑為地統,夏以建寅為人統也。

  〔五〕集解鄭玄曰:「王父母弟,祖父母之族。必言『母弟』,舉親者言之也。」

  〔六〕集解徐廣曰:「怡,一作『辭』。」

  〔七〕集解鄭玄曰:「夫子,丈夫之稱。」

  二月〔一〕甲子昧爽,〔二〕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三〕武王左杖黃鉞,右秉白旄,〔四〕以麾。曰:「遠矣西土之人!」〔五〕武王曰:「嗟!我有國冢君,〔六〕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七〕千夫長、百夫長,〔八〕及庸、蜀、羌、髳、微、纑、彭、濮人,〔九〕稱爾戈,〔一〇〕比爾干,立爾矛,予其誓。」王曰:「古人有言『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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