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史記卷四十八 陳涉世家第十八
索隱按:勝立數月而死,無後,亦稱「系家」者,以其所遣王侯將相竟滅秦,以其首事也。
陳勝者,陽城人也,〔一〕字涉。吳廣者,陽夏人也,〔二〕字叔。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三〕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曰:「苟富貴,無相忘。」庸者笑而應曰:「若為庸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四〕
〔一〕索隱韋昭云屬潁川,地理志云屬汝南。不同者,按郡縣之名隨代分割。蓋陽城舊屬汝南,(史遷云)今為汝陰,後又分隸潁川,韋昭據以為說,故其不同。他皆放此。正義即河南陽城縣也。
〔二〕索隱夏音賈。韋昭云:「淮陽縣,後屬陳。」正義括地志云:「陳州太康縣,本漢陽夏縣也。」
〔三〕索隱廣雅云:「傭,役也。」按:謂役力而受雇直也。
〔四〕索隱尸子云「鴻鵠之,羽翼未合,而有四海之心」是也。按:鴻鵠是一鳥,若鳳皇然,非謂鴻鴈與黃鵠也。鵠音戶酷反。
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一〕適戍漁陽,〔二〕九百人屯大澤鄉。〔三〕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四〕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五〕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六〕項燕為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天下唱,〔七〕宜多應者。」吳廣以為然。乃行卜。〔八〕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九〕陳勝、吳廣喜,念鬼,〔一〇〕曰:「此教我先威眾耳。」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一一〕卒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又閒令〔一二〕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一三〕夜篝火,〔一四〕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卒皆夜驚恐。旦日,卒中往往語,皆指目陳勝。
〔一〕索隱閭左謂居閭里之左也。秦時復除者居閭左。今力役凡在閭左者盡發之也。又云,凡居以富強為右,貧弱為左。秦役戍多,富者役盡,兼取貧弱者也。
〔二〕索隱適音直革反,又音磔。故漢書有七科適。戍者,屯兵而守也。地理志漁陽縣名,在漁陽郡也。正義括地志云:「漁陽故城在檀州密雲縣南十八里,在漁水之陽也。」
〔三〕集解徐廣曰:「在沛郡蘄縣。」
〔四〕索隱謂欲經營圖國,假使不成而敗,猶愈為戍卒而死也。
〔五〕索隱姚氏按:隱士遺章邯書云「李斯為二世廢十七兄而立今王」,則二世是始皇第十八子也。
〔六〕索隱如淳云「扶蘇自殺,故人不知其死」。或以為不知何坐而死,故天下冤二世殺之,其意亦得。今宜依文而解,直是扶蘇為二世所殺,而百姓未知,故欲詐自稱之也。
〔七〕索隱漢書作「倡」,倡謂先也。說文云:「倡,首也。」
〔八〕索隱行者,先也。一云行,往也。
〔九〕集解蘇林曰:「狐鳴祠中則是也。」瓚曰:「假託鬼神以威眾也,故勝、廣曰『此教我威眾也』。」索隱裴注引蘇林、臣瓚義亦當矣。而李奇又云「卜者戒曰『所卜事雖成,當死為鬼』,惡指斥言之,而勝失其旨,反依鬼神起怪」,蓋亦得本旨也。
〔一〇〕索隱念者,思也。謂思念欲假鬼神事耳。
〔一一〕集解漢書音義曰:「罾音曾。」文穎曰:「罾,魚網也。」
〔一二〕索隱服虔云「閒音『中閒』之『閒』」。鄭氏云「閒謂竊令人行也」。孔文祥又云「竊伺閒隙,不欲令眾知之也」。
〔一三〕集解張晏曰:「戍人所止處也。叢,鬼所憑焉。」索隱次,師所次舍處也。墨子云「建國必擇木之修茂者以為叢位」。高誘注戰國策云「叢祠,神祠也。叢,樹也。」
〔一四〕集解徐廣曰:「或作『帶』也。篝者,籠也,音溝。」索隱篝音溝。漢書作「搆」。郭璞云:「篝,籠也。」
吳廣素愛人,士卒多為用者。將尉〔一〕醉,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眾。尉果笞廣。尉劍挺,〔二〕廣起,奪而殺尉。陳勝佐之,并殺兩尉。召令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藉弟令毋斬,〔三〕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四〕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徒屬皆曰:「敬受命。」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袒右,稱大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