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史記卷七 項羽本紀第七

項籍者,下相人也,〔一〕字羽。〔二〕初起時,年二十四。其季父項梁,〔三〕梁父即楚將項燕,〔四〕為秦將王翦所戮者也〔五〕。項氏世世為楚將,封於項,〔六〕故姓項氏。

〔一〕集解地理志臨淮有下相縣。索隱縣名,屬臨淮。案:應劭云「相,水名,出沛國。沛國有相縣,其水下流,又因置縣,故名下相也」。正義括地志云:「相故城在泗州宿豫縣西北七十里,秦縣。」項,胡講反。籍,秦昔反。

〔二〕索隱按:下序傳籍字子羽也。

〔三〕索隱按:崔浩云「伯、仲、叔、季,兄弟之次,故叔云叔父,季云季父」。

〔四〕正義燕,烏賢反。

〔五〕集解始皇本紀云:「項燕自殺。」索隱此云為王翦所殺,與楚漢春秋同,而始皇本紀云項燕自殺。不同者,蓋燕為王翦所圍逼而自殺,故不同耳。

〔六〕索隱地理志有項城縣,屬汝南。正義括地志云:「今陳州項城縣城即古項子國。」

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項梁嘗有櫟陽逮,〔一〕乃請蘄〔二〕獄掾曹咎書抵櫟陽獄掾司馬欣,以故事得已。〔三〕項梁殺人,與籍避仇於吳中。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每吳中有大繇役及喪,項梁常為主辦,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以是知其能。秦始皇帝游會稽,渡浙江,〔四〕梁與籍俱觀。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梁以此奇籍。籍長八尺餘,力能扛鼎,〔五〕才氣過人,雖吳中子弟皆已憚籍矣。

〔一〕索隱按:逮訓及。謂有罪相連及,為櫟陽縣所逮錄也。故漢(史)〔世〕每制獄皆有逮捕也。正義櫟音藥。逮音代。

〔二〕集解蘇林曰:「蘄音機,縣,屬沛國。」

〔三〕集解應劭曰:「項梁曾坐事傳繫櫟陽獄,從蘄獄掾曹咎取書與司馬欣。抵,歸;已,止也。」韋昭曰:「抵,至也。謂梁嘗被櫟陽縣逮捕,梁乃請蘄獄掾曹咎書至櫟陽獄掾司馬欣,事故得止息也。」索隱按:服虔云「抵,歸也」。韋昭云「抵,至也。」劉伯莊云「抵,相憑託也」。故應劭云「項梁曾坐事繫櫟陽獄,從蘄獄掾曹咎取書與司馬欣。抵,歸;已,息也」。

〔四〕索隱韋昭云:「浙江在今錢塘。」浙音「折獄」之「折」。晉灼音逝,非也。蓋其流曲折,莊子所謂「淛河」,即其水也。淛折聲相近也。

〔五〕集解韋昭曰:「扛,舉也。」索隱說文云:「橫關對舉也。」韋昭云:「扛,舉也。」音江。

秦二世元年七月,陳涉等起大澤中。〔一〕其九月,會稽守〔二〕通謂梁曰:〔三〕「江西皆反,此亦天亡秦之時也。吾聞先即制人,後則為人所制。〔四〕吾欲發兵,使公及桓楚將。」〔五〕是時桓楚亡在澤中。梁曰:「桓楚亡,人莫知其處,獨籍知之耳。」梁乃出,誡籍持劍居外待。梁復入,與守坐,曰:「請召籍,使受命召桓楚。」守曰:「諾。」梁召籍入。須臾,梁眴籍曰:「可行矣!」於是籍遂拔劍斬守頭。項梁持守頭,佩其印綬。門下大驚,擾亂,籍所擊殺數十百人。〔六〕一府中皆慴伏,〔七〕莫敢起。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諭以所為起大事,遂舉吳中兵。使人收下縣,得精兵八千人。梁部署吳中豪傑為校尉、候、司馬。有一人不得用,自言於梁。梁曰:「前時某喪使公主某事,不能辦,以此不任用公。」眾乃皆伏。於是梁為會稽守,籍為裨將,徇下縣。〔八〕

〔一〕索隱徐氏以為在沛郡,即蘄縣大澤中。

〔二〕集解徐廣曰:「爾時未言太守。」正義守音狩。漢書云景帝中二年七月,更郡守為太守。

〔三〕集解楚漢春秋曰:「會稽假守殷通。」正義按:言「假」者,兼攝之也。

〔四〕索隱按:謂先舉兵能制得人,後則為人所制。故荀卿子曰:「制人之與為人制也,其相去遠矣」。

〔五〕正義張晏云:「項羽殺宋義時,桓楚為羽使懷王。」

〔六〕索隱此不定數也。自百已下或至八十九十,故云數十百。

〔七〕索隱說文云:「讋,失氣也。」音之涉反。

〔八〕集解李奇曰:「徇,略也。」如淳曰:「徇音『撫徇』之『

徇』。徇其人民。」

廣陵人召平於是為陳王徇廣陵,〔一〕未能下。〔二〕聞陳王敗走,秦兵又且至,乃渡江矯陳王命,〔三〕拜梁為楚王上柱國。〔四〕曰:「江東已定,急引兵西擊秦。」項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聞陳嬰已下東陽,〔五〕使使欲與連和俱西。陳嬰者,故東陽令史〔六〕,居縣中,素信謹,稱為長者。東陽少年殺其令,相聚數千人,欲置長,無適用,乃請陳嬰。嬰謝不能,遂彊立嬰為長,縣中從者得二萬人。少年欲立嬰便為王,異軍蒼頭特起。〔七〕陳嬰母謂嬰曰:「自我為汝家婦,未嘗聞汝先古之有貴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屬,事成猶得封侯,事敗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八〕嬰乃不敢為王。謂其軍吏曰:「項氏世世將家,有名於楚。今欲舉大事,將非其人,不可。我倚名族,亡秦必矣。」於是眾從其言,以兵屬項梁。項梁渡淮,黥布、蒲將軍〔九〕亦以兵屬焉。凡六七萬人,軍不邳。〔一〇〕

〔一〕正義揚州。

〔二〕正義胡嫁反。以兵威服之曰下。

〔三〕正義矯,紀兆反。召平從廣陵渡京口江至吳,詐陳王命拜梁。

〔四〕集解徐廣曰:「二世之二年正月也。」駰案:應劭曰「上柱國,上卿官,若今相國也」。

〔五〕集解晉灼曰:「東陽縣本屬臨淮郡,漢明帝分屬下邳,後復分屬廣陵。」索隱下音如字。按:以兵威伏之曰下,胡嫁反。彼自歸伏曰下,如字讀。他皆放此。東陽,縣名,屬廣陵也。正義括地志:「東陽故城在楚州盱眙縣東七十里,秦東陽縣城也,在淮水南。」

〔六〕集解晉灼曰:「漢儀注云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正義楚漢春秋云東陽獄史陳嬰。

〔七〕集解應劭曰:「蒼頭特起,言與眾異也。蒼頭,謂士卒皁巾,若赤眉、青領,以相別也。」如淳曰:「魏君兵卒之號也。戰國策魏有蒼頭二十萬。」索隱晉灼曰:「殊異其軍為蒼頭,謂著青帽。」如淳曰:「特起猶言新起也。」按:為蒼頭軍特起,欲立陳嬰為王,嬰母不許嬰稱王,言天下方亂,未知瞻烏所止。

〔八〕集解張晏曰:「陳嬰母,潘旌人,墓在潘旌。」索隱按:潘旌是邑聚之名,後為縣,屬臨淮。

〔九〕集解服虔曰:「英布起於蒲地,因以為號。」如淳曰:「言當陽君、蒲將軍皆屬項羽,此自更有蒲將軍。」索隱按:布姓英,咎繇之後,後以罪被黥,故改姓黥以應相者之言。韋昭云「蒲,姓也」,是英布與蒲將軍二人共以兵屬項梁也。故服虔以為「英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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