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二百·经籍考二十七

○史(伪史霸史史评史钞)

  ※《华阳国志》十二卷(一云二十卷)

  晁氏曰:晋常据撰。华阳,梁州地也。记汉以来巴蜀人物。吕微仲跋云:汉至晋初四百载?,士女可书四百人,亦可谓盛矣。复自晋至周显德,仅七百载,而史所纪者无几人,忠魂义骨,与尘埃同殁,何可胜数,岂不重可叹哉!

  陈氏曰:志巴蜀地理、风俗、人物及公孙述、刘焉、刘璋、先後主以及李特等事迹。末卷为《序志》,云肇自开辟,终乎永和三年。

  ※《九州春秋》九卷

  陈氏曰:晋司马彪绍统撰。记汉永州部之乱,司、冀、徐、兖、青、荆、扬、凉、益、幽,凡盗贼僭叛皆纪之。

  ※《淝上英雄小录》二卷

  陈氏曰:信都镐撰。所录杨行密将吏有勋名者四十人,其二十四人皆淝人,馀诸道人,又有僧、道、渔、樵之属十人。录其小事,故名《小录》。

  ※《江淮异人录》二卷

  陈氏曰:吴淑撰。所记道流、侠客、术士之类,凡二十五人。

  ※《南唐烈祖开基志》十卷  陈氏曰:南唐滁州刺史王颜撰。起天?乙丑,止?元癸卯,合三十九年。

  ※《南唐烈祖实录》十三卷

  陈氏曰:南唐史馆修撰高远撰。阙第八、第十二卷。远又尝为《吴录》二十卷。而徐铉、郑文宝皆云开宝中远始缉?元以来事,书未成而疾,焚其草,故事多遗落。

  ※《江南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徐铉等撰。铉等自江南归朝,奉诏集李氏时事。王介甫尝谓“铉书至亡国之际,不言其君之过,但以历数存亡论之,於《春秋》箕子之义为得也。虽然,潘佑以直见杀,而铉书佑死以妖妄,殆与佑争名,且取其善不及佑,故匿其忠,污之以罪耳。若然,岂唯厚诬忠臣,其欺吾君不亦甚乎!”世多以介甫之言为然,独刘道原得佑子华所上其父事迹,略与《江南录》所书同,乃知铉等非欺诬也。

  陈氏曰:徐铉、汤悦撰。二人皆唐旧臣,故太宗命之撰。汤悦即殷崇义,避宣祖讳及太宗旧名,并姓改焉。

  ※《南唐近事》二卷

  晁氏曰:皇朝郑文宝编。记李氏三主四十年?杂事。  陈氏曰:起天福乙酉,终开宝乙亥。然泛记杂事,实小说传记之流耳。  ※《江南别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陈彭年撰。伪吴、伪唐四主传也。

  ※《江表志》三卷

  晁氏曰:郑文宝撰。序言徐铉、汤悦所录事多遗落,无年可编。然《前录》固为略,而尤以年月记事;今此书亦止杂记,如事实之类耳。近事称太平兴国二年丁丑,今称庚戌者,大中祥符三年。

  ※《江南野史》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龙兖撰。凡八十四传。

  ※《江南馆载》二卷

  陈氏曰:不著姓名。序言徐铉始奉诏为《江南录》,其後王举、路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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