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七十·郊社考三
○郊
魏文帝南巡在颍阴,有司为坛於繁阳故城。庚午,登坛受绂,降坛视燎成礼,未有祖配。
明帝景初元年十月,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圜丘。诏曰:“曹氏系世,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圜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以武宣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
按:此以郊与圜丘为二处,用郑元之说。其时康成所注二《礼》方行,王子雍虽著论以攻之,而人未宗其说。然魏、晋而後,有天下者多起自匹夫,其祖父未有可以配天之功德,非如虞、夏四代之比。而康成之所谓配天者,以为周祀天於圜丘,以喾配,谓之?;祀五帝於郊,以稷配,谓之郊;又祀五帝及五人帝於明堂,以文王配,谓之祖;祀五神於明堂,以武王配,谓之宗。此三祭者必皆有祖考可配,而後可以举事,是以魏文帝之时,有郊祀而未有祖配,直至明帝时,复远取舜以配圜丘,然後以武帝配郊,以文帝配明堂,盖拘於康成支离之说。是以配天之祀,必俟奕世之後,又复上取之遥遥华胄以足之,然後可以行礼耳。
初,侍中高堂隆论郊祀事,以魏为舜後,推舜配天。其後蒋济著文以追诘隆,谓舜本姓妫,其後曰田。曹氏族出自邾,魏武作《家传》,自云曹叔振铎之後,又陈思王作《武帝诔》曰:“於穆武王,胄稷允周。”则非舜後明甚,而横祀非族,降黜太祖,不配正天,皆为缪妄。济曰:“夫虬龙神於獭,獭自祭其先,不祭虬龙也;麒麟、白虎仁於豺,豺自祭其先,不祭麒、虎也。如元之说,有虞以上豺、獭之不若邪?”
自正始以後,终魏代,不复郊祀。
孙权初称尊号於武昌,祭南郊,告天用元牡。自以居非中土,不修设。末年,南郊追上父坚尊号为吴始祖以配天。後王嗣位,终吴代不郊祀。
晋武帝即位,南郊燎告,未有祖配。
泰始二年,诏定郊祀。南郊除五帝座,五郊同称昊天,各设一座而已。时群臣议:五帝即天也,王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实一神。宜除五帝号,同称昊天。从之。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十一月,有司又议奏:“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圜丘、方丘於南北郊,更修立坛兆。其二至之祀,合於二郊。”帝又从之。是月冬至,帝亲祀圜丘於南郊。自是後,圜丘、方泽不别立。
按:以圜丘即郊,五帝同一天,王肃之说。武帝,肃外孙也。故祀礼从其说。
太康三年,帝亲郊祀,皇太子、皇子悉侍祠。十年十月,诏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见《五帝门》)。 诏:“郊祀、明堂礼乐,权用魏仪,遵周室肇称殷礼之义,但改乐章而已。”使傅元为之词。
《祠天地五郊夕牲歌》一。
《祠天地五郊迎送神歌》一。
《飨天地五郊歌》一。 《天地郊明堂夕牲歌》一。
《天地郊明堂降神歌》一。 《天郊飨神歌》一。
元帝即位於建康,太兴二年,立南郊於已地,其制度皆太常贺循所定,多依汉及晋初之仪。 三月辛卯,帝亲郊祀,飨配之礼一依武帝始郊故事。时尚未立北坛,地?众神并在天郊。 始议立郊祀仪。尚书令刁协等议,宜须旋都洛邑乃修之。司徒荀组据汉献帝都许即便立郊,宜於此修奉。从之。
成帝咸和八年,制:“天郊则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钩陈、北极、雨师、雷、电、司空、风、伯、老人,凡六十二神从祀。”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辛未,南郊,帝亲奉焉。祝文称“嗣天子臣某”。
安帝元兴三年,刘裕讨桓元,走之。已卯,告成功於南郊。是年,帝蒙尘江陵未反。其明年应郊,朝议以为宜依周礼,宗伯摄三公行事。尚书左丞王约之独曰:“郊天极尊,非天子不祀,无使皇舆不得亲奉。”从之。
郊庙牲、币、璧、玉之色,虽有成文,秦世多以骝驹(赤马黑鬣曰骝),汉则但云犊,未辨其色。江左南北郊同用元牲。
礼有事告祖祢宜社之文,未有告郊之典也。汉仪,天子之丧,使太尉告谥於南郊,他无闻焉。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祀南郊。及文帝崩,太尉锺繇告谥南郊,皆有事於郊也。江左则废。
宋武帝永初二年正月上辛,帝亲祀南郊,大赦。
三年九月(时营阳王已即位),司空徐羡之等奏高祖武皇帝宜配天郊。诏可。
孝武大明二年正月,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舆驾亲奉;至时或雨,遂迁日,有司行事。”
有司奏:“按:魏代郊天值雨,更用後辛。晋代顾和亦云更择吉日,徐禅云晋代或丙或庚,并别有义。”“且武帝十二月丙寅受禅,二年十一月庚寅冬至,祀天於圜丘,非专祈?。又按《郊特牲》‘受命於祖庙,作龟於祢宫’者,谓告之,退而卜。则告义在郊,非告日也。今日虽有迁,郊祀不异,不应重告。”徐爰议以为:“郊祀用辛,何偃据《礼》,不应更告。毛血告?之後,虽有事,得更应有司行事,不容迁郊。”参议:“宜於遇雨迁用後辛,不重告。”诏可。
南郊自魏以来,多使三公行事。
三年,移郊兆於秣陵牛头山西,在宫之午地(徐爰曰:“《礼记》:燔柴於泰坛,祭天也;迎日於南郊,就阳位也。晋代过江,郊祭悉在北,或南出道狭,多於已地。大宋造邦维新,宜移郊正午,以定天位。”)。 五年,有司奏郊用三牛。孝武崩,废帝以郊旧地为吉祥,移置本处。 齐高祖受禅,明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而无配,牺牲之色因晋、宋故事。
武帝建元五年,正月,祀南郊。自兹以後,间岁而祀(时有司奏:“前代嗣位,或因前郊年,或自更始。今年正月已郊,未审明年应郊与否?”尚书令王俭议:“检晋明帝太宁五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简文咸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帝即位,明年改元,亦郊。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其年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此二代明例,差可依仿。”祭酒张绪等并同。诏可)。
永明元年,立春前郊祀(王俭启云:“按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郊,其月八日立春。此近代明例,不以先郊後春为嫌,无烦迁日。”帝从之)。郊坛圆兆外内起瓦屋,形制宏壮(散骑常侍庾昙崇启云:“祭天尚质,秦、汉以来,郊兆坛域无立宫室,以明谦恭。”诏付外详。博士贺?议:“《周礼》:‘王旅上帝,张毡案。’以毡为床於幄中,不闻郊所置宫宇也。”虞炎议:“汉之郊祀,天子自竹宫遥拜,息殿去坛既远,奉祀毕,旋息於此,无嫌。”祠部郎中李?议:“《周礼》:‘凡祭祀张其旅幕,张尸次。’尸则有幄。郑仲师云:‘尸次,祭祀之尸所居更衣帐也。’凡祭之文,既不止於郊祀;立尸之言,理亦关於宗庙。古则张幕,今也房屋,宗庙旅幕可变为栋宇;郊坛毡案,何为不转制檐甍?”遂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