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一百五十六·兵考八

○郡国兵(乡兵)

  周制: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详见《兵制门》)。

  秦始皇并天下,列为三十六郡,郡置材官。

  汉列郡、王国、侯国,三者其兵不殊。郡有都尉,佐太守典武职甲卒。其在王国者,则以内史比郡守,中尉比都尉。侯国亦有相,秩比天子令、长。其郡国之兵,必有虎符而後可发。

  齐王欲发兵诛诸吕,魏勃曰:“王欲发兵,非有汉虎符验也。”

  武帝建元三年,东瓯告急,上曰:“吾新即位,不欲出虎符召兵郡国。”乃遣严助以节发会稽兵。会稽守欲距法,不为发。助乃斩一司马,谕意指,遂发兵浮海救东瓯。

  七国败,弓高侯诘胶西王?曰:“未有诏虎符,擅发兵,王其自图之!?遂自杀。至公孙戎奴为上党太守,发兵不以闻,免。”

  高祖命天下选能引阅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秋後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

  光武以幽冀兵克定天下,始於黎阳立营,领兵骑常千人,以谒者监之,号黎阳兵。

  建武六年,诏罢郡国都尉,并职太守,无都试之法。

  七年,罢天下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及军假吏,悉还民伍。(详见《兵制门》。)  晋武帝大封同姓。大国三军,兵五千人;次国二军,兵三千人;小国一军,兵千五百人。

  太康元年,既平吴,诏悉去州郡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

  唐制:高祖武德初,始置军府。析关中为十二道,以骠骑、车骑两将军领之。

  太宗贞观十年,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曰折冲府。  凡天下十道,关中置府一百七十三,河南置府六十二,河东道置府百三十九,河北道置府十四,山南道置府凡十,陇右道置府二十九,淮南道置府凡六,江南道置府凡二,剑南道置府凡十,岭南道置府凡三。共十道置府五百六十四,皆有名号。而关中府皆以隶诸卫。凡府三等,兵千二百人为上,千人为中,八百人为下。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长史、兵曹、别将各一人,校尉六人。士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

  高宗、武后以来,府兵之法浸坏,变而为?广骑,?广骑变,而方镇之兵炽矣(详见《兵制门》)。  林氏曰:“唐之府兵,折冲都尉虽遥隶於诸卫,军、城、守捉,实散在於诸道。每岁季冬,折冲将率兵马之在府者,置左右校,习战阵之仪。步队、骑队之有其制,击钲伐鼓之有其节,国无不习之兵。然府兵六百三十四所,以三百六十有一在关中,固为重本计。而诸道二百有馀,分布错置,亦为防外设。唐初相制之意非不善也,夫何更代法废,诸府之籍不补,折冲之将不迁(见《兵制》)?

  及范阳之变,所过州县,望风瓦解,如入无人之境,外兵盖失於不补耳。迨至诸镇之兵共起讨贼,其後安史继乱,中国?扰,肃宗命李光弼等讨之,号‘九节度之师’。大盗既灭,而武夫战卒以功起行阵者,皆除节度。由是方镇相望於内地,朝廷不能制,而甘为姑息之政。是以京师有变,藩镇亦驱兵而至。朱、李之徒,相继犯阙,唐祚遂以瓜裂,此亦矫重外兵之失也。嗟夫!轻则盗贼以乘隙,重则牧镇以据兵,为国者安可不权其势欤!”  田承嗣镇魏博,选募六州骁勇之士五千人为牙军,厚其给赐以自卫为腹心。  自是父子相继,亲党胶固,岁久益骄横;小不如意,辄族旧帅而易之,自史宪诚以来,皆立於其手。天雄节度使罗绍威心恶之,力不能制。朱全忠之围凤翔也,绍威遣军将杨利言密以情告全忠,欲借其兵以诛之。全忠以事方急,未暇如其请,阴许之。及李公?作乱,绍威益惧,复遣牙将臧延范趣全忠。全忠乃发河南诸镇兵七万,遣其将李思安将之,会魏、镇兵屯深州乐城;声言击沧州,讨其纳李公?也。会全忠女?绍威子廷规者卒,全忠遣客将马嗣勋实甲兵於橐中,选长直兵千人为担夫,帅之入魏,诈云会葬。全忠自以大军继其後,云赴行营,牙军皆不之疑。庚午,绍威潜遣人入库断弓弦、甲襻。是夕,绍威帅其奴客数百,与嗣勋合击牙军,牙军欲战而弓甲皆不可用,遂阖营殪之,凡八千家,婴孺无遗。

  宋太祖皇帝诏:“诸州长吏选所部兵送都下,以补禁旅之阙。”(详见《兵制门》)

  宋制,军有禁军、厢军二等。国初,尽选骁勇部送阙下,以补禁卫,馀留本城。其後开拓土宇,申严纪律;关防要害,皆设屯戍;漕挽、营缮力役之任,悉用士伍。自乾德至於乾兴,召募增置,名额渐广。凡所规画,尽为节制。畿甸之内,蕃服虽大,不以加也;边防之地,堡障虽小,必有备也。厢军者,诸州之镇兵也,各隶其州之本城,专以给役;内总於侍卫司,而尚书兵部掌其政令。一军之额,有分隶数州者;或一州之管兼屯数军。其教阅者始号厢禁军,後皆以为丁。

  禁军其给使於诸司者,亦各以其事役属焉。禁军月俸五百以上者,皆日阅习武技;其三百以下,有阅习或充役者;戍川、广者不习。其後诏:“诸道骑兵,颇为长吏之所役使,失於教习,自今止之。”禁军,殿前、侍卫司分领(见《禁卫门》)。

  厢军总诸州骑兵之额四十八,步兵之额百八十三。又在京诸司之军额有五,分给畜牧、缮修之役,隶宣徽院。州有屯兵者,官给钱宴犒将校,谓之旬设。凡诸州置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马军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步军亦如之。马、步军诸指挥各有指挥使、副指挥使(开宝中,尝置军教练使,在指挥使上。後废);每都有军使、副兵马使、都头、副都头、厢军头、十将、将虞侯、承局、押官。置都监、监押以领之,岁时简练焉。下州及军监,但有牢城兵,则军校之职随宜裁置。其诸州都监、监押,止得典司军旅,及捕逐寇贼,不许关预州县政事。屯驻禁军将校,凡遥带郡令,以客礼见长吏,馀如统摄之仪(其驻泊、就粮禁军将校见长吏,如屯驻将校之礼)。

  止斋陈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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