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二百七十二·封建考十三
○宋齐梁陈诸侯王列侯
宋氏一用晋制,唯大小国皆有三军。自明帝以後,皇子、皇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亦号将军为大郡边守置佐吏者,又不置长史,馀则同矣。凡王子为侯者,食邑皆千户;诸王世子皆金印紫绶,进贤两梁冠,佩山元玉。初,江夏王义恭为孝武所忌,忧惧,故奏革诸侯厅事,不得南向坐;国官正冬不得跣登国殿及夹侍;障扇不得雉尾,剑不得鹿卢形;但马不得过二;诸侯常行车前後不得过六队(白直夹毂,不在其限);刀不得过银铜为饰。诸王子继体为王者,婚葬吉凶,悉依诸国公侯之礼,不得同皇弟、皇子;诸王女封县主,诸王子孙、袭封之王妃及封侯者大夫,并不得卤簿。诏可。王国有师(改傅为之),自内史、相、记室以下,官多与晋同(孔ダ字思远,为江夏内史,好酒多醉而明晓政事,咸曰:
“一月二十九日醉,胜他人二十九日醒。”又有辞记室参军笺曰:“记室之要,须通才敏思、性情纶密者为之”)。凡郡县内史、相并於国主称臣,去任便止。孝武孝建中,始革此制,不得追敬,不得称臣,止宜云“下官”而已(刘邕嗣封南康侯,河东王歆之常为南康国相,素轻邕。後俱元会,邕性嗜酒,谓歆之曰:
“卿昔尝见臣,今不能劝一杯酒乎?”歆之效孙皓歌答之曰:“昔为汝作臣,今与汝比肩,既不劝汝酒,亦不愿汝年”)。公主有傅、令,傅令不得朱服(不得朱服,亦江夏王所奏)。 长沙景王道怜,武帝中弟。帝即位封。永初三年薨,子义欣嗣。瑾
义融,义欣弟。封桂阳县侯。子觊嗣。晃
义宗,义融弟。封新渝县侯。子怀珍。承
义宾,义宗弟。封兴安侯。 义綦,封营道县侯。
临川烈武王道规,武帝少弟。桓元篡位时,以预起义进封至南郡公。武帝即位,追封临川王。义庆,以长沙景王子嗣。晁绰
营浦侯遵考,武帝族弟。帝即位封。薨,谥元公。子澄之嗣。
庐陵孝献王义真,武帝次子。初封桂阳县公,帝即位,封庐陵王。後为徐羡之等废而杀之,时年十八。绍,文帝第五子,以嗣义真。敬先
彭城王义康,武帝子。帝即位封。元嘉时,入辅政。後废为庶人,赐死。
江夏文献王义恭,武帝子。帝即位封。後为废帝所杀。
南郡王义宣,武帝子。元嘉元年,初封竟陵王,後改封南郡。孝武时,与臧质同反,兵败诛。
衡阳文王义季,武帝子。元嘉元年封衡阳王,後改封。二十四年薨,传国至孙,齐受禅,国除。
始兴王?,文帝子。元嘉十三年封。後与元凶劭同行弑逆,伏诛。
南平穆王铄,文帝第四子。元嘉十六年封。孝武初薨。
敬猷为废帝所杀。产以孝武子嗣。宣曜以晋平王休?子嗣。伯玉以衡阳恭王?子嗣。
竟陵王诞,文帝第六子。元嘉二十年封广陵王,後改封竟陵。讨元凶劭及南郡王义宣有功,孝武忌诞,遣兵袭之。诞反,兵败死。
建平宣简王宏,文帝第七子。元嘉二十一年封。孝武时薨,子景素嗣。废帝时,举兵攻台城,不克,被杀。 庐陵王衤韦,文帝第八子。元嘉二十二年封东海王,後改封庐陵。孝武时,坐罪废死。
晋熙王昶,文帝第九子。元嘉二十三年封义阳王。废帝即位,举兵反,不克,奔魏。燮以明帝子嗣。齐受衤单,见杀。
武昌王浑,文帝第十子。元嘉二十四年封。孝武时,坐罪废死。
建安王休仁,文帝第十二子。元嘉二十九年封。明帝立,休仁有功,帝忌之,赐死。 晋平刺王休?,文帝第十三子。孝建二年封山阳王,後改封晋平。明帝忌而杀之。
海陵王休茂,文帝第十四子。孝建二年封。大明时,谋反败死。
鄱阳哀王休业,文帝第十五子。孝建二年封,三年薨。士弘以山阳王休?子嗣。
临庆冲王休倩,文帝第十六子。孝建元年封,未拜薨。
新野怀王夷父,文帝第十七子。蚤薨,加封。
桂阳王休范,文帝第十八子。孝建三年封顺阳王,大明元年改封。废帝时,反诛。
巴陵哀王休若,文帝第十九子。孝建三年封。明帝忌之,赐死。
豫章王子尚,孝武第二子。孝建元年封西阳王,後改封豫章。废帝殒,赐自尽。
晋安王子勋,孝武第三子。大明四年封。废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