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三十八

廩禄一
宗藩禄米
圣祖封藩、初拟
亲王五万石。既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因监唐宋之制、定為万石。后令米钞兼支、有中半者。有本多於折者。其则不同。今
天潢日蕃、而民赋有限势不能供。且冒滥滋多。姦弊百出。故嘉靖间、更定条例。万历十年、復颁要例。宗禄皆有限制。详列於后
禄米额数
亲王米一万石
郡王米二千石
镇国将军米一千石
辅国将军米八百石
奉国将军米六百石
镇国中尉米四百石
辅国中尉米三百石
奉国中尉米二百石
公主及駙马米二千石
郡主及仪宾米八百石
县主及仪宾米六百石
郡君及仪宾米四百石
县君及仪宾米三百石
乡君及仪宾米二百石
皇太子次嫡子、并庶子、既封
郡王之后。必俟出閤、每岁拨赐、与
亲王子已封
郡王者同。女俟及嫁、每岁拨赐、与
亲土女已嫁者同。
郡王嫡长子、袭封郡王者、其岁赐比初封郡王、减半支给
禄米本折
秦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嘉靖四十四年、奏辞本色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色四千石。折色五千石
晋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
周王、岁支本色禄米二万石。袭封支一万二千石。弘治十六年、支一万石。隆庆二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
楚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隆庆三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
鲁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隆庆二年、奏辞折色二千石。岁支八千石。本色五千石。折色三千石
蜀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五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
代王、岁支禄米六千石。米钞中半兼支
肃王、岁支禄米一千石。本色七百石。折色三百石。隆庆四年、本府辅国将军承袭
王爵、仍支辅国将军禄米、岁八百石。本色三分。折色七分
辽王、岁支禄米二千石 【国除】
庆王、岁支禄米一万石。本色七千五百石。折色二千五百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色七千石。折色二千石
寧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 【国除】
岷王、岁支本色禄米一千五百石
韩王、岁支禄米三千石。本色二千石。折色一千石
瀋王、岁支禄米一万石。本色六千石。折色四千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色五千五百石。折色三千五百石
唐王、岁支本色禄米五千石。嘉靖五年奏准、本色粟米三千石外、再给粳米一千石。其餘折色。共岁支六千石。本色四千石。折色二千石
伊王、岁支本色禄米二千石 【国除】
赵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弘治十六年、定拟本色八千石。折色二千石。隆庆三年、奏辞本色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色七千石。折色二千石
郑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隆庆元年、加增四百石。岁支一万四百石
襄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
荆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五年、奏辞五百石。岁支九千五百石
淮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
德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隆庆二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
秀王、岁支禄米一万石 【国绝】
崇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五百石。岁支九千五百石
吉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
徽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 【国除】
岐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 【国绝】
益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二千石。岁支八千石
衡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二千石。岁支八千石
雍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 【国绝】
寿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 【国绝】
汝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 【国绝】
涇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 【国绝】
荣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
景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 【国绝】
靖江王、岁支本色禄米一千石。弘治十六年、改本折中半兼支
秦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二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一千五百石。袭封、一千石。米钞中半兼支
晋、周、楚、鲁、蜀、代、辽、瀋、唐、伊、赵、郑、襄、荆、德、崇、徽、一十七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各二千石。袭封、各一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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