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四十九

皇子诞生仪
嘉靖十五年定
皇子初生三日。
上亲诣
南郊奏告。同日祭告
奉先殿、
崇先殿。遣官分告
方泽、
朝日、
夕月、
太社稷、
帝社稷、
天神、
地祇、行事俱祭服。具告文。行三献礼。祭品用酒果脯醢。
南北郊加太牢。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俱随诣
南郊。文官三品以上、武官公侯伯皇亲駙马、仍诣
内殿各具服陪拜。次日
上御奉天门。文武百官具吉服称贺。先后行四拜礼仍自诞生之日為始、各吉服十日。择日颁
詔天下如常仪。分遣翰林院春坊六科官齎捧
御书、往各
王府报知
万历十年更定
皇子初生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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