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一
丧礼六
恩卹
国初武臣亡歿、念其勋劳。賻卹之典、特从优厚。其后渐為限制。今恲文臣卹典著於后、而外夷官员亦附焉
洪武二十六年定
一优给则例
凡阵亡失陷伤故渰没者、全支。边远守御出征、并出海运粮病故者、减半
一品米六十石、麻布六十疋
二品米五十石、麻布五十疋
三品四品米四十石、麻布四十疋
五品六品米三十石、麻布三十疋
一公侯亡故
不分病故阵亡、止给麻布一百疋。礼部奏輟朝三日。仍具手本行移在京衙门知会
一将引本官家人、赴
内府给与布疋
一咨工部造办冥器棺槨、及拨人匠砖石造坟
安葬
一札付钦天监选择坟地
一具手本赴光禄寺备办祭物、遣官行礼
一礼部奏议封諡
一自初丧至除服、以次遣官致祭
闻丧入歛
首七至终七下葬
百日新冬
周年二周
除服
一都督至都指挥亡故
礼部奏輟朝二日。移咨工部造办棺槨等项仍备办祭物、自初丧至除服、节次遣官致祭
闻丧下葬
百日周年
除服
如合优给者、照前则例、并咨兵部照例追赠
一指挥使至指挥僉事亡故
礼部移咨工部造坟安葬、亦节次遣官致祭
安灵下葬
周年除服
照例优给追赠
一卫所镇抚千户百户亡故
礼部移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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