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二百十五

太常寺
国初、置太常司。正三品衙门。设卿、少卿、司丞、博士、典簿、协律郎、赞礼郎、司乐、大祝等官。及祠祭署。署令、署丞。职专祭祀之事。洪武三年、置神牲所。设廩牺令、大使副使等官。四年、神牲所革。七年、设典乐。二十四年、改署令為奉祀、署丞為祀丞。三十年、改司為寺。司丞為寺丞。三十五年、革大祝
凡每岁祭祀日期。本寺官、预於岁前十二月初一日、
奉天殿 【今皇极殿】 具奏。以正月大祀
天地為首。嘉靖九年、令冬至前具奏。以大祀
圜丘為首。十五年、改令礼部以九月朔具奏 【仪见礼部祠祭司】
凡大祀
圜丘、先期五十日题请。大祀
方泽、先期一月题请。本寺官、择吉日、诣牺牲所涤牲。属官每日一员轮涤
凡大祀
天地。旧制、先於
奉先殿、恭请
太祖高皇帝、
成祖文皇帝、配享。嘉靖九年更定、冬至、大祀
天於圜丘。夏至、大祭
地於方泽。啟蛰、祈穀於
上帝。俱奉
太祖高皇帝配。 【后祈穀礼行於玄极宝殿、不奉配、今不行】 前正祭
告请於
太庙行一献礼
凡大祀牲。旧於正祭前一月朔日、
大驾诣牺牲所亲视。自后各堂上官、以次看视。本寺预取职名具奏。仍各具手本知会。嘉靖九年令、冬夏至大祀、及祈穀礼。俱正祭前五日、
上亲视牲。以后本寺奏请、
钦定大臣、每日一员轮视
凡大祀
天地、及
朝日、
夕月、各坛分献官。本寺预取职名具奏、请
旨点定。各具手本知会。仍揭榜於神乐观前通知
凡大祀
天地、及祈穀於
上帝。前四日、本寺官、进祝版、及铜人、并上殿奏斋戒。前二日、同光禄寺官、奏省牲。次日同復

凡时享、并袷祭。前三日、本寺官、进铜人、并上殿奏斋戒。前一日、同光禄寺官、奏省牲。次日同復
命。惟秋享、前二日、奏省牲、次日同復


朝日、
夕月。前三日、本寺官、进铜人、并上殿奏斋戒。前二日、同光禄寺官、奏省牲。次日同復

凡祭
社稷。前四日、本寺官、进祝版、铜人、奏斋戒。前三日、同光禄寺官、奏省牲。次日同復

凡祭
云、雨、风、雷、岳镇、海、瀆、太岁、月将、城隍之神。旧於
山川坛祭。前三日、本寺官、同礼部官、诣城隍庙发咨文、咨请各该神祇。次日同復
命。嘉靖十年、改祭城隍神於本庙。肇建
神祇坛、以祭
云、雨、风、雷、岳镇、海、瀆等神。惟
太岁、月将、祭如初。 【隆庆元年、神祇坛祭俱罢】 每遇祭
太岁、月将、本寺官、前三日、进铜人、奏斋戒。前二日、同光禄寺官、奏省牲。次日復


上亲视牲。礼部尚书、侍郎、与本寺卿、少卿、导
上至牺牲所内、正牛房香案前北向立。餧牲官、率军人牵牛至香案西、卿奏
大祀牛犊过讫。餧牲官、率军人牵北羊至香案西、卿奏
大祀北羊过讫。东西正房军人牵牛入。卿奏备祭牲讫。导
上至鹿房前、卿奏
大祀鹿讫。导
上至兔房前、卿奏
大祀兔讫。导
上至猪房前、卿奏
大祀猪讫。导
上至帷幙内、少憩、还官
凡祭祀、及告
庙俱本寺博士、典簿、或属官、导
驾。祭祀六员。告
庙四员。其奏礼告辞、及对引。本寺堂上官、轮流三员凡
朝日、
夕月、
宗庙时享、袷祭。俱前一日进祝版
凡祝版。旧例本寺博士官、斋沐写完、代填
御名。嘉靖八年、
上始亲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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