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八十五
社稷等祀
太社稷
国初、以春秋仲月上戊日、祭
太社
太稷、异坛同壝。
太社、以后土勾龙氏配。
太稷、以后稷氏配。每献礼。先诣
太社及配位坛献毕。次诣
太稷及配位坛。临祭遇风雨、则於
斋宫望祭。洪武三年、於坛北建
享殿、又北建拜殿、各五间、以备风雨行礼。十年、改建
社稷坛於
午门外之右。先是社主用石、高五尺、阔二尺、上微尖、立於社坛、半埋土中、近南向北。稷不用主。至是埋石主於社稷坛之正中、微露其尖。仍用木為神牌、而丹漆之。祭则设於坛上。祭毕、贮库。坛设
太社神牌居东、
太稷神牌居西、俱北向。奉
仁祖神牌配神、西向。而罢勾龙后稷配。自奠帛至终献、皆同时行礼。洪武三十一年、更奉
太祖配神。永乐中、北京
社稷坛成。位置陈设、悉如南京旧制。洪熙后、奉
太宗同配。嘉靖九年、遵初制。
太社仍以后土勾龙氏配。
太稷仍以后稷氏配
洪武二十六年初定仪
一斋戒 【与祭太庙同】
一告庙。正祭前二日用祝文酒果於
奉先殿告请
仁祖配
社稷 【祝文与大祀同】
一省牲 【与太庙同、牛三。羊三。豕三。鹿一。兔二】
一陈设
太社 【在东北向】
犊一羊一豕一豋一
鉶二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
帛一 【黑色】 玉用两圭有邸
太稷 【在西北向】
陈设同
仁祖配位 【在东西向】
陈设同 【无玉】
共设酒尊三、爵九、篚三、於坛西北、东向。祝文案一
一正祭。典仪唱乐舞生就位。执事官各司其事。导引官导引
皇帝至御拜位。内赞奏就位。典仪唱瘞毛血。迎
神。奏乐。乐止。内赞奏四拜。 【百官同】 典仪唱奠玉帛。行初献礼。奏乐。执事官各捧玉帛爵献於
神位前。读祝官取祝跪於
神位左。内赞奏跪。典仪唱读祝。读讫。进於
太社神位前。内赞奏俯伏、兴、平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