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五十七
王国礼三
婚姻【仪演婚配及奏式附】
按
祖训。亲王妃宫人等、必须选择良家子女、以礼聘取。勿受大臣进送、恐有姦计。但是娼妓、不许狎近。我
皇祖圣虑深远已。嗣后择婚有令。选婚有期。擅婚有禁。妾媵有限。至於滥妾花生等弊有罚。例益严云
凡选择婚配。弘治间定、
王府选婚、务要会同长史承奉教授等官、於本境内拣选家道清白、人物俊秀、年岁长成者、就行彼处按察司覈勘明白、方许具奏。并不许伦理失序、於例有违。若先通媒合、纳贿营求、及扶同保勘、婚配不当者、经该官吏媒合人等、通坐以枉法罪名。营求拨置之人、发边卫充军
○十七年、令各
王府结勘婚期文移、所司迁延半年之上者、听
王府举奏治罪
○正德十一年奏准、各
王府子女、年应请封选婚者、长史教授即啟
王覆查、一年二次类奏。若过期一年之上、辅导等官以违制论。其请封选婚勘合到布政司、有掯勒迟滞者、巡按官查究。守巡官年终将请封选婚已未完结报本布政司、呈部稽考
○十二年、令各
王府子女婚姻、止令布政司保勘奏请。不必转行覈实、以致迟误
○嘉靖三十七年议准、如有同姓為婚者、不准受封。照依庶人子女事例、不给婚嫁。长史教授媒証人等、巡按御史提问
○万历十年议准、
宗室子女年十五以上。奏行本境内官员军民之家、及居官入籍年久者、选择婚配。务要家道清白、年岁相应。虽係重结王亲、亦必服属无碍、方许题请授封成婚。如有远方流移军匠。并父祖过犯、及本府军校厨役子女、朦朧冒选者、革退另选。如已经授封成婚者、夫淑恭宜人等、革去封号。所生子女、照擅婚例、止许请名、不许请封。郡县主君等仪宾、革去职事。各该保勘员役、及主婚媒証人等依律治罪。如有营求拨置情由、及本府军校厨役、与
王府為婚者、俱问发边卫永远充军。 【万历七年例】 其初选有之日。长史教授等官、取具媒証人等甘结重加保勘、申呈巡按御史、转行布政司、覈勘无碍、照依类奏事例、於每季仲月具奏一次。先期巡按御史行长史教授等官啟
王、具本齐发。其布政司文结、免其復具。止用长史教授等官、黏连媒証人等甘结缴部。若
王奏已到、而巡按奏未到、按季咨都察院行催。如巡按奏先到、一面查题、迟至半年以外、而
王奏与长史教授等结未到者、每上下半年同名封类参一次。行巡按御史将辅导等官提问、坐以抑勒之罪
请婚格式
某王臣某、谨
奏、為乞
恩婚礼事。据某郡王某等、啟称长子长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等、选到某氏等各家道清白、年岁相应、堪為婚配。伏乞转奏等因。具啟到 【臣】 。查得
宗藩要例内、选择婚配一款。选有之日、长史教授等官、取具媒証人等甘结、重加保勘、申呈巡按御史、转行布政司、覈勘无碍、照依类奏事例、於每季仲月具奏一次。先期巡按御史、行长史教授等官啟
王、具本齐发。其布政司文结、免其復具。止用长史教授等官、黏连媒証人等甘结缴部等因。今据某等选到某氏等、俱係某季该
请封人数。已令长史教授某人、查勘明白、申呈巡按衙门、覈实具奏外。伏乞
敕下礼部、照例
赐给封号
誥命等项、行令成婚。臣等不胜感戴
天恩之至。為此具本、专差校尉某齎捧、谨具奏
闻
计开
某郡王府
一长子、长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见年若干岁、係某王将军中尉某妃夫淑恭宜安人某氏嫡生。如係庶出者、云第几妾某氏庶生。先於某年月日、具奏
请封选婚。於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会选到某府州县、某籍某人、嫡妻某氏、所生第几女某氏、见年若干岁、堪為婚配
凡选娶继配。万历十年议准、凡
亲郡王妃病故而未有子者、许奏请选继 【天顺四年例】 止请
敕封為继妃、不给
册命冠服。若元配题封之后、未及遣官行礼病故者、
亲王继妃、准给
册命冠服、仍遣官
册封。
郡王继妃、止给
册命、不遣官
册封。不给冠服。 【万历七年例】 如已有子、不分嫡出庶出、俱不许选继。止照内助事例、有妾推举一妾、无妾奏选一人、以管理家事、抚育子女。不许请授次妃封号。 【弘治间例】 将军中尉正配病故而未有子、及已经授封、未经成婚病故者、俱许选继。如年五十以下、子尚幼小者、亦许选娶内助。 【嘉靖二十八年例】 若虽无子、止奏选内助妾媵者、听从其便。 【正德四年例】 至於继室病故而復无子者、亦止许选妾。不许再奏选继。其
亲王世子
郡王长子、不分有无子嗣、俱准选继、以共承宗祧。止请
敕知会、俟袭封王爵之日、
世子继妃、进封為
亲王继妃。长子继夫人、进封為
郡王继妃。一体遣官
册封。世孙长孙、亦照
世子长子例行 【万历九年例】
奏请格式
一选娶继配
某王臣某、谨
奏、為乞
恩遵例选继事。据世子世孙某等、某郡王某等、啟称长子、长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等、因嫡配妃夫淑恭宜安人某氏等病故、乞要遵例继选、乞為转奏等因。具啟到□查得
宗藩要例内、选娶继配一款、
亲郡王妃病故而未有子者、许奏
请选继、止请
敕封為继妃、不给册命冠服。若元配题封之后、未及
遣官行礼病故者、
亲王继妃、准给册命冠服。仍
遣官
册封。
郡王继妃、止给册命、不
遣官
册封。不给冠服。将军中尉正配病故而未有子、及已经授封、未经成婚病故者、俱许选继。其
亲王世子
郡王长子、不分有无子嗣、俱准选继、以共承宗祧。止请
敕知会、俟袭封王爵之日、
世子继妃、进封為
亲王继妃。长子继夫人、进封為
郡王继妃。一体遣官
册封。世孙长孙、亦照
世子长子例行等因。今据某等具啟前来。已令长史教授某等、查勘明白、理合按季开列类奏。伏乞
敕下礼部、将某等照例题
请、准令於本境官员军民良家女内、选娶一人以為继室。臣等不胜感戴
天恩之至。為此具本、专差校尉某齎捧、谨具奏
闻 【如亲郡王、止引亲郡王例。将军中尉、止引将军中尉例。世子长子、止引世子长子例。其亲郡王世子世孙、长子长孙、系单本具奏者、倣后开来歷格式叙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