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一

宗人府
国初、置大宗正院、秩正一品。洪武二十二年、改為宗人府。设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掌
皇九族之属籍。以时修其
玉牒。书宗。室子女嫡庶名封生卒婚嫁諡葬之事。凡
宗室有所陈情、即為
上闻、听
天子命。初以
亲王领之。后但以勋戚大臣摄府事。不备官凡
东宫亲王位下、各拟名二十字。日后生子及孙、即以
上闻、付宗人府。所立双名、每一世取一字以為上字。其下一字、临时随意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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