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一

宗人府

国初、置大宗正院、秩正一品。洪武二十二年、改為宗人府。设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掌

皇九族之属籍。以时修其

玉牒。书宗。室子女嫡庶名封生卒婚嫁諡葬之事。凡

宗室有所陈情、即為

上闻、听

天子命。初以

亲王领之。后但以勋戚大臣摄府事。不备官凡

东宫亲王位下、各拟名二十字。日后生子及孙、即以

上闻、付宗人府。所立双名、每一世取一字以為上字。其下一字、临时随意选择。编入

玉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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