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四
太医院
国初置医学提举司。后改太医监。又改太医院、定為正五品衙门。设院使、院判、御医、吏目等官。职专诊视疾病、修合药饵之事。而
圣济殿番直、则择术艺精通者与焉。其子弟之隶医籍者、教之、试之、黜陟之、具有事例、属礼部。而惠民有局、生药有库、亦各设大使副使、為其属云
凡本院院使、院判、御医、日於
内府御药房、分两班轮直供事。嘉靖十五年、改建
圣济殿于
文华殿后、设
御药库、本院官分班轮直
凡收受四方进贡、及储蓄
上用药品。俱於
内府收掌
凡供用药饵。
国初令医官就
内局修製。本院官诊视
御脉、御医参看校同、内臣就
内局合药。将药帖连名封记、具本开写本方药性治证之法、於日用之下、医官内臣、书名以进。置簿历、用中书省印合缝、进药奏本既具、随即附簿年月下书名、内臣收掌、以凭稽考
凡烹调
御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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