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四

太医院

国初置医学提举司。后改太医监。又改太医院、定為正五品衙门。设院使、院判、御医、吏目等官。职专诊视疾病、修合药饵之事。而

圣济殿番直、则择术艺精通者与焉。其子弟之隶医籍者、教之、试之、黜陟之、具有事例、属礼部。而惠民有局、生药有库、亦各设大使副使、為其属云

凡本院院使、院判、御医、日於

内府御药房、分两班轮直供事。嘉靖十五年、改建

圣济殿于

文华殿后、设

御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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