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九

行移勘合

洪武初、凡除授官员、皆给勘合到任。十九年、革勘合、而行取官员、及查理事务、仍用之。各布政司、及南北直隶府州、各编一字為号。惟顺天不用勘合、故字号缺
浙江布政司寅字江西布政司已字
湖广布政司卯字河南布政司申字
福建布政司亥字山东布政司未字
山西布政司午字陕西布政司戌字
四川布政司毕字广东布政司辰字
广西布政司子字云南布政司丑字
贵州布政司抚字
应天府酉字凤阳府房字
庐州府奎字淮安府箕字
扬州府心字苏州府氐字
松江府尾字常州府女字
镇江府危字太平府斗字
徽州府亢字寧国府牛字
池州府壁字安庆府虚字
广德州室字滁州角字
和州胃字徐州昴字
永平府娄字保定府觜字
大名府星字真定府柳字
顺德府张字河间府参字
广平府井字延庆州翼字
保安州軫字
洪武二十六年定、吏部四子部、付到合行各布政司直隶府州事件。通类具手本、赴吏科关填勘合。仍附写底簿、开列前件、以凭回销
凡勘合、封完、随送兵部车驾司转发、不许亲领。恐滋奸弊
凡本省、并直隶府州、查回勘合、对簿注销。付送各司发落
凡朝覲后、查节年类行各省南直隶勘合未完事件、呈堂责比。仍攒造未完册、给来朝官吏、勒限完销。两京部院未完勘合、俱造册送部、一併查比

关给须知

高皇帝御製到任须知、冠以
敕諭。令凡除授官员、皆於吏部关领赴任、务一一遵行、毋得视為文具。盖示入官之法也。今谨录其全文。关给由封司。故隶此
到任须知一
敕諭授职到任须知
志人未官、不可不知受任应行之事。但肯於閒中、先知到任须知明白。為官之道、更有何加。若提此纲领、举是大意以推之、诸事无有不知办与不办。若人懒於观是纲领、虽是聪敏过人、官為之事、亦不能成。若能善读勤观、则永保禄位、事不劳而疾办。此书所载、学生及野人辈、皆可预先讲读、以待任用。且五经四书、修身為治之道、有志之士、固已讲习。此书虽麤俗、实為官之要机。熟读最良。故兹敕諭
授职到任须知目录
一祀神
二恤孤
三狱囚
四田粮
五制书榜文
六吏典
七吏典不许那移
八承行事务
九印信衙门
十仓库
十一所属仓场库务
十二係官头匹
十三会计粮储
十四各色课程
十五鱼湖
十六金银场
十七窑冶
十八盐场
十九公廨
二十係官房屋
二十一书生员数
二十二耆宿
二十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
二十四官户
二十五境内儒者
二十六起灭词讼
二十七好閒不务生理
二十八祗禁弓兵
二十九犯法官吏
三十犯法民户
三十一警跡人
授职到任须知
凡到任那一日、便问先任官、首领官、六房吏典。要诸物诸事明白件数须知

到任须知一
祀神有几。各开

祭祀
国之大事、所以為民祈福。各府州县、每岁春祈秋报、二次祭祀、有社稷山川风云雷雨城隍诸祠。及境内旧有功德於民、应在祀典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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