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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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二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姜應麟從子思睿 陳登雲 羅大紘黃正賓 李獻可舒弘緒 陳尚象 丁懋遜 吳之佳 葉初春 楊其休 董嗣成 賈名儒 張棟 孟養浩 朱維京 王如堅 王學曾涂傑 張貞觀 樊玉衡子鼎遇 維城 孫自一 謝廷讚兄廷諒 楊天民 何選馮生虞 任彥蘗

  姜應麟,字泰符,慈谿人。父國華,嘉靖中進士。歷陜西參議,有廉名。應麟舉萬曆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科給事中。貴妃鄭氏有殊寵,生子常洵,詔進封為皇貴妃。而王恭妃育皇長子已五歲,無所益封。中外籍籍,疑帝欲立愛。十四年二月,應麟首抗疏言:「禮貴別嫌,事當慎始。貴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猶亞位中宮,恭妃誕育元嗣翻令居下。揆之倫理則不順,質之人心則不安,傳之天下萬世則不正,非所以重儲貳、定衆志也。伏請俯察輿情,收還成命。其或情不容已,請先封恭妃為皇貴妃,而後及於鄭妃,則禮既不違,情亦不廢。然臣所議者末,未及其本也。陛下誠欲正名定分,別嫌明微,莫若俯從閣臣之請,冊立元嗣為東宮,以定天下之本,則臣民之望慰,宗社之慶長矣。」疏入,帝震怒,抵之地,遍召大璫諭曰:「冊封貴妃,初非為東宮起見,科臣奈何訕朕!」手擊案者再。諸璫環跪叩首,怒稍解,遂降旨:「貴妃敬奉勤勞,特加殊封。立儲自有長幼,姜應麟疑君賣直,可降極邊雜職。」於是得大同廣昌典史。吏部員外郎沈璟、刑部主事孫如法繼言之,竝得罪。兩京申救者疏數十上,皆不省。自後言者蠭起,咸執「立儲自有長幼」之旨,以責信於帝。帝雖厭苦之,終不能奪也。

  應麟居廣昌四年,量移餘干知縣。以父憂歸。服闋,至京,會吏部數以推舉建言諸臣得重譴,應麟遂不復補。家居二十年。光宗立,起太僕少卿。給事中薛鳳翔劾應麟老病失儀,遂引疾去。崇禎三年卒,贈太常卿。

  從子思睿,字顓愚。少孤,事母孝。舉天啟二年進士,授行人。崇禎三年擢御史。明年春,陳天下五大弊:曰加派病民,曰郵傳過削,曰搜剔愈精,頭緒愈亂,曰懲毖愈甚,頹廢愈多,曰督責愈急,蒙蔽愈深。忤旨,切責。其冬遣宦官監視邊務,抗疏切諫。已,劾首輔周延儒以家人周文郁為副將,弟素儒為錦衣,叔父人瑞為中書,受賕行私,請罷斥。已,論救給事中魏呈潤、御史李曰輔、王績燦。巡按雲南。陛辭,歷指諸弊政,而言:「舉朝拯焚救溺之精神,專用之摘抉細微,而以察吏詰戎予奪大柄僅付二三閹寺。厝火自安,不知變計,天下安望太平!」忤旨,切責。還朝,值帝撤還二部總理諸鎮監視內臣。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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