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二百O八 列傳第九十六
張芹 汪應軫 蕭鳴鳳高公韶 齊之鸞 袁宗儒 許相卿 顧濟子章志 章僑 余珊汪珊 韋商臣 黎貫王汝梅 彭汝實 鄭自璧 戚賢 劉繪子黃裳 錢薇 洪垣方瓘 呂懷 周思兼 顏鯨
張芹,字文林,峽江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福州推官。正德中,召為南京御史,
寧夏既平,大學士李東陽亦進官廕子。芹抗疏曰:「東陽謹厚有餘,正直不足;儒雅足重,節義無聞。逆瑾亂政,東陽為顧命大臣,既不能遏之於始,及惡跡既彰,又不能力與之抗。脂韋順從,惟其指使。今叛賊底平,東陽何力?冒功受賞,何以服人心。乞立賜罷斥,奪其加恩,為大臣事君不忠者戒。」疏出,東陽涕泣不能辯。帝責芹沽名,令對狀。芹請罪,停俸三月。
給事中竇明言事下獄,芹疏救之。帝嘗馳馬傷,編修王思切諫,坐遠戍。芹曰:「彼非諫官尚爾,吾儕可坐視乎!」遂上疏曰:「孟子言『從獸無厭謂之荒』。老聃曰『馳騁田獵,使人心發狂』。心狂志荒,何事不忘?皆甚言無益有害也。今輕萬乘之尊,乘危冒險,萬一有不可諱,皇嗣未誕,如宗廟社稷何!」帝不省。
尋出為徽州知府。寧王宸濠反,言者以芹家江西,慮賊劫其親屬,取道出徽。乃改知杭州。已,復還徽州。嘉靖初,遷浙江海道副使。歷右參政、右布政使。坐為海道時倭人爭貢誤傷居民。罷歸。
芹事繼母孝,持身儉素,枲袍糲食終其身。
汪應軫,字子宿,浙江山陰人。少有志操。正德十二年成進士,選庶吉士。
十四年詔將南巡。應軫抗言:「自下詔以來,臣民旁皇,莫有固志。臨清以南,率棄業罷市,逃竄山谷。苟不即收成命,恐變生不測。昔谷永諫漢成帝,謂『陛下厭高美之尊號,好匹夫之卑字。數離深宮,挺身晨夜,與羣小相逐。典門戶奉宿衞者,執干戈而守空宮』。其言切中於今。夫谷永,諧諛之臣;成帝,庸闇之主。永言而成帝容之。豈以陛下聖明,不能俯納直諫哉?」疏入,留中。繼復偕修撰舒芬等連章以請。跪闕門,受杖幾斃。
教習竣,擬授給事中。有旨補外,遂出為泗州知州。土瘠民惰,不知農桑。應軫勸之耕,買桑植之。募江南女工,教以蠶繅織作。由是民足衣食。帝方南征,中使驛騷道路。應軫率壯夫百餘人列水次,舟至,即挽之出境。車駕駐南京,命州進美婦善歌吹者數十人。應軫言:「州子女荒陋,無以應敕旨。臣向募有桑婦,請納之宮中,傳受蠶事。」事遂寢。
世宗踐阼,召為戶科給事中。山東礦盜起,掠東昌、兗州,流入畿輔、河南境。應軫奏言:「弭盜與禦寇不同。禦寇之法,驅之境外而已。若弭盜而縱使出境,是嫁禍於鄰國也。凡一方有警,不行撲滅,致延蔓他境者,俱宜重論。」報可。在科歲餘,所上凡三十餘疏,咸切時弊。以便養,乞改南,遂調南京戶科。張璁、桂萼在南部,方議追尊獻皇帝。雅知應軫名,欲倚以自助。應軫與議不合,即奏請遵禮經、崇正統,以安人心。不報。
嘉靖三年春,出為江西僉事。居二年,具疏引疾,不俟命而歸,為巡按所劾。詔所司逮問。應軫自陳親老,鮮兄弟,乞休侍養。吏部為之請,乃免逮。久之,廷臣交薦。起故官,視江西學政。父艱歸,病卒。
蕭鳴鳳,字子雝,浙江山陰人。少從王守仁遊。舉鄉試第一。正德九年成進士,授御史。副使胡世寧下獄,抗章救之。同官內江高公韶劾王瓊誤邊計,言:「松潘副將吳坤請增設總兵於成都,瓊即以坤任之。花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