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第二
后妃二
孝宗孝康張皇后
武宗孝靜夏皇后
世宗孝潔陳皇后 張廢后 孝烈方皇后 孝恪杜太后
穆宗孝懿李皇后 孝安陳皇后 孝定李太后
神宗孝端王皇后劉昭妃 孝靖王太后 鄭貴妃
光宗孝元郭皇后 孝和王太后 孝純劉太后 李康妃 李莊妃 趙選侍
熹宗懿安張皇后 張裕妃
莊烈帝愍周皇后 田貴妃
孝宗孝康皇后張氏,興濟人。父巒,以鄉貢入太學。母金氏,夢月入懷而生后。成化二十三年選為太子妃。是年,孝宗即位,冊立為皇后。帝頗優禮外家,追封巒昌國公,封后弟鶴齡壽寧侯,延齡建昌伯,為后立家廟於興濟,工作壯麗,數年始畢。鶴齡、延齡並注籍宮禁,縱家人為奸利,中外諸臣多以為言,帝以后故不問。
武宗即位,尊為皇太后。五年十二月,以寘鐇平,上尊號曰慈壽皇太后。世宗入繼,稱聖母,加上尊號曰昭聖慈壽。嘉靖三年加上昭聖康惠慈壽。已,改稱伯母。十五年復加上昭聖恭安康惠慈壽。二十年八月崩,諡曰孝康靖肅莊慈哲懿翊天贊聖敬皇后,合葬泰陵,祔廟。
武宗之崩也,江彬等懷不軌。賴后與大學士楊廷和定策禁中,迎立世宗,而世宗事后顧日益薄。元年大婚,初傳昭聖懿旨,既復改壽安太后。壽安者,憲宗妃,興獻帝生母也。廷和爭之,乃止。三年,興國太后誕節,敕命婦朝賀,燕賚倍常。及后誕日,敕免賀。修撰舒芬疏諫,奪俸。御史朱淛、馬明衡、陳逅、季本,員外郎林惟聰等先後言,皆得罪。竟罷朝賀。
初,興國太后以藩妃入,太后猶以故事遇之,帝頗不悅。及帝朝,太后待之又倨。會太后弟延齡為人所告,帝坐延齡謀逆論死,太后窘迫無所出。哀沖太子生,請入賀,帝謝不見。使人請,不許。大學士張孚敬亦為延齡請,帝手敕曰:「天下者,高皇帝之天下,孝宗皇帝守高皇帝法。卿慮傷伯母心,豈不慮傷高、孝二廟心耶?」孚敬復奏曰:「陛下嗣位時,用臣言,稱伯母皇太后,朝臣歸過陛下,至今未已。茲者大小臣工默無一言,誠幸太后不得令終,以重陛下過耳。夫謀逆之罪,獄成當坐族誅,昭聖獨非張氏乎,陛下何以處此!」冬月慮囚,帝又欲殺延齡,復以孚敬言而止。亡何,奸人劉東山者告變,并逮鶴齡下詔獄。太后至衣敝襦席藁為請,亦不聽。久之,鶴齡瘐死。及太后崩,帝竟殺延齡,事詳外戚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