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熊概葉春 陳鎰 李儀丁璿 陳泰 李棠曾翬 賈銓 王宇 崔恭 劉孜宋傑 邢宥 李侃雷復 李綱 原傑 彭誼 牟俸 夏壎子鍭 高明 楊繼宗
熊概,字元節,豐城人。幼孤,隨母適胡氏,冒其姓。永樂九年進士。授御史。十六年擢廣西按察使。峒谿蠻大出掠,布政使議請靖江王兵遏之。概不可,曰:「吾等居方面,寇至無捍禦,顧煩王耶?且寇必不至,戒嚴而已。」已而果然。久之,調廣東。
洪熙元年正月命以原官與布政使周幹、參政葉春巡視南畿、浙江。初,夏原吉治水江南還,代以左通政趙居任,兼督農務。居任不恤民,歲以豐稔聞。成祖亦知其誣罔。既卒,左通政岳福繼之,庸懦不事事。仁宗監國時,嘗命概以御史署刑部,知其賢,故有是命。是年八月,幹還,言有司多不得人,土豪肆惡,而福不任職。宣宗召福還,擢概大理寺卿,與春同往巡撫。南畿、浙江設巡撫自此始。
浙西豪持郡邑短長為不法。海鹽民平康暴橫甚,御史捕之,遁去。會赦還,益聚黨八百餘人。概捕誅之。已,悉捕豪惡數十輩,械至京,論如法,於是奸宄帖息。諸衞所糧運不繼,軍乏食。概以便宜發諸府贖罪米四萬二千餘石贍軍,乃聞於朝。帝悅,諭戶部勿以專擅罪概。
概用法嚴,姦民憚之,騰謗書於朝。宣德二年,行在都御史劾概與春所至作威福,縱兵擾民。帝弗問,陰使御史廉之,無所得。由是益任概。明年七月賜璽書獎勵。概亦自信,諸當興革者皆列以聞。時屢遣部官至江南造紙、市銅鐵。概言水澇民饑,乞罷之。
五年還朝,始復姓。亡何,遷右都御史,治南院事。行在都御史顧佐疾,驛召概代領其職,兼署刑部。九年十月錄囚,自朝至日宴,未暇食。忽風眩卒。賜祭,給舟歸其喪。
概性剛決,巡視江南,威名甚盛。及掌臺憲,聲稱漸損於初。
葉春者,海鹽人。起家掾吏,歷禮部郎中兩淮鹽運使,改四川右參政,與概巡撫江、浙諸府。既復奉命與錦衣指揮任啟、御史賴英、太監劉寧巡視。先後凡三涖浙西,治事於鄉,人無議其私者。概遷都御史,春同日進刑部右侍郎。卒於官。
陳鎰,字有戒,吳縣人。永樂十年進士。授御史。遷湖廣副使,歷山東、浙江,皆有聲。
英宗即位之三月,擢右副都御史,與都督同知鄭銘鎮守陝西。北方饑民多流移就食。鎰道出大名見之,疏陳其狀,詔免賦役。正統改元,鎰言陝西用兵,民困供億,派徵物料,乞悉停免。詔可。明年五月,以勞績下敕獎勵,因命巡延綏、寧夏邊。所至條奏軍民便宜,多所廢置。所部六府饑,請發倉振。帝從輔臣請,修荒政。鎰請徧行於各邊,由是塞上咸有儲蓄。
六年春,以鎰久勞於外,命與王翺歲一更代。七年,翺調遼東,鎰復出鎮。歲滿當代,以陝人乞留,詔仍舊任。時倉儲充溢,有軍衞者足支十年,無者直可支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