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陳修滕毅 趙好德 翟善 李仁 吳琳 楊思義滕德懋 范敏 費震 張琬 周禎劉惟謙 周湞 端復初 李質 黎光 劉敏 楊靖凌漢 嚴德珉 單安仁朱守仁 薛祥秦逵 趙翥 趙俊 唐鐸沈溍 開濟
陳修,字伯昂,上饒人。從太祖平浙東,授理官,援引律令,悉本寬厚,盡改元季弊政。擢兵部郎中,遷濟南知府。時亂後比戶彫殘,且多衞將練兵屯田其間,修撫治有方,兵民相安,流亡復業。帝嘉之。洪武四年拜吏部尚書。
六部之設,始自洪武元年。鎮江滕毅首長吏部,佐省臺裁定銓除考課諸法略具。至是修與侍郎李仁詳考舊典,參以時宜,按地衝僻,為設官煩簡。凡庶司黜陟及課功覈實之法,皆精心籌畫,銓法秩然。未幾,卒官。其後部制屢創。令入覲官各舉所知,定內外封贈廕叙之典,自浮山李信始。天下朝正官各造事蹟文冊圖畫土地人民以進,及撥用吏員法,自崑山余熂始。倣唐六典,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諸司設官分職,編集為書曰諸司職掌,定吏役考滿給由法以為司、衞、府、縣首領,選監生能文章者兼除州縣官及學正、教諭,自泰興翟善始。三年一朝,考覈等第,自沂水杜澤始。此洪武時銓政大略也。
六部初屬中書省,權輕,多仰承丞相意指。毅、修及詹同、吳琳、趙好德輩,居吏部稱賢,然亦無大建豎。至十三年,中書省革,部權乃專,而銓衡為尤要。顧帝用法嚴,熂以排宋訥誅,善貶,澤拜尚書,未數月罷。惟信歷侍郎,拜尚書,幾二載,卒於官云。
滕毅,字仲弘。太祖征吳,以儒士見,留徐達幕下。尋除起居注,命與楊訓文集古無道之君若桀、紂、秦始皇、隋煬帝行事以進,曰:「吾欲觀喪亂之由,以為炯戒耳。」吳元年出為湖廣按察使。尋召還,擢居吏部一月,改江西行省參政,卒。
趙好德,字秉彝,汝陽人。由安慶知府入為戶部侍郎。進尚書,改吏部。帝嘉其典銓平,嘗召與四輔官入內殿,坐論治道,命畫史圖像禁中。終陝西參政。子毅,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