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十七 本紀第十七

世宗一  

世宗欽天履道英毅聖神宣文廣武洪仁大孝肅皇帝,諱厚熜,憲宗孫也。父興獻王祐杬,國安陸,正德十四年薨,帝年十有三,以世子理國事。

十六年三月辛酉,未除服,特命襲封。丙寅,武宗崩,無嗣,慈壽皇太后與大學士楊廷和定策,遣太監谷大用、韋彬、張錦,大學士梁儲,定國公徐光祚,駙馬都尉崔元,禮部尚書毛澄,以遺詔迎王於興邸。

夏四月癸未,發安陸。癸卯,至京師,止於郊外。禮官具儀,請如皇太子即位禮。王顧長史袁宗臯曰:「遺詔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大學士楊廷和等請如禮臣所具儀,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擇日登極。不允。會皇太后趣羣臣上箋勸進,乃即郊外受箋。是日,日中,入自大明門,遣官告宗廟社稷,謁大行皇帝几筵,朝皇太后,出御奉天殿,即皇帝位。以明年為嘉靖元年,大赦天下。卹錄正德中言事罪廢諸臣,賜天下明年田租之半,自正德十五年以前逋賦盡免之。丙午,遣使奉迎母妃蔣氏。召費宏復入閣。戊申,命禮臣集議興獻王封號。五月乙卯,罷大理銀礦。丙辰,梁儲致仕。壬戌,吏部侍郎袁宗臯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壬申,錢寧伏誅。六月戊子,江彬伏誅。乙未,縱內苑禽獸,令天下毋得進獻。丁酉,革錦衣衞冒濫軍校三萬餘人。戊戌,振江西災。壬寅,革傳陞官。癸卯,振遼東饑。

秋七月壬子,進士張璁言,繼統不繼嗣,請尊崇所生,立興獻王廟於京師。初,禮臣議考孝宗,改稱興獻王皇叔父,援宋程頤議濮王禮以進,不允。至是,下璁奏,命廷臣集議。楊廷和等抗疏力爭,皆不聽。癸丑,命自今親喪不得奪情,著為令。丁巳,小王子犯莊浪,指揮劉爵禦却之。丙子,革錦衣衞所及監局寺廠司庫、旗校、軍士、匠役投充新設者,凡十四萬八千餘人。丁丑,寧津盜起,德平知縣龔諒死之。九月乙卯,袁宗臯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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