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憲宗二
十二年春正月辛亥,南京地震有聲。戊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甲午,敕羣臣修省。三月壬子,減內府供用物。壬戌,李震大破靖州苗。
夏五月丁卯,副都御史原傑撫治荊、襄流民。庚申,錄囚。
秋七月庚戌,黑眚見。乙丑,躬禱天地於禁中,以用度不節、工役勞民、忠言不聞、仁政不施四事自責。戊辰,遣使錄天下囚。
冬十月辛巳,京師地震。十一月,巡撫四川都御史張瓚討灣溪苗,破之。十二月己丑,置鄖陽府,設行都司衞所,處流民。
是年,土魯番、撒馬兒罕、琉球、烏斯藏入貢。
十三年春正月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己巳,置西廠,太監汪直提督官校刺事。
夏四月,汪直執郎中武清、樂章,太醫院院判蔣宗武,行人張廷綱,浙江布政使劉福下西廠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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