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新版地垫
广告x

《明史》·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憲宗二  

  十二年春正月辛亥,南京地震有聲。戊午,大祀天地於南郊。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甲午,敕羣臣修省。三月壬子,減內府供用物。壬戌,李震大破靖州苗。

  夏五月丁卯,副都御史原傑撫治荊、襄流民。庚申,錄囚。

  秋七月庚戌,黑眚見。乙丑,躬禱天地於禁中,以用度不節、工役勞民、忠言不聞、仁政不施四事自責。戊辰,遣使錄天下囚。

  冬十月辛巳,京師地震。十一月,巡撫四川都御史張瓚討灣溪苗,破之。十二月己丑,置鄖陽府,設行都司衞所,處流民。

  是年,土魯番、撒馬兒罕、琉球、烏斯藏入貢。

  十三年春正月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己巳,置西廠,太監汪直提督官校刺事。

  夏四月,汪直執郎中武清、樂章,太醫院院判蔣宗武,行人張廷綱,浙江布政使劉福下西廠獄。五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汉程国学app下载
用户反馈
  • 基本信息

  • 问题类型

  • 问题描述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