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二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傅好禮 姜志禮 包見捷 田大益 馮應京何棟如 王之翰 卞孔時 吳宗堯 吳寶秀 華鈺王正志

傅好禮,字伯恭,固安人。萬曆二年進士。知涇縣,治最,入為御史。嘗陳時政,請節游宴,停內操,罷外戚世封,止山陵行幸,又上崇實、杜漸諸疏。語皆剴直。

巡按浙江。歲大侵,條上荒政。行部湖州,用便宜發漕折銀萬兩,易粟振饑民。改按山東。泰安州同知張壽朋當貶秩,文選郎謝廷寀用為永平推官,謂州同知六品,而推官七品也。好禮馳疏劾其非制,廷寀坐停俸,壽朋改調。好禮尋謝病歸。召進光祿少卿,改太常。時稅使四出,海內騷然。

二十六年冬,奸民張禮等偽為官吏,羣小百十人分據近京要地,稅民間雜物,弗予,捶至死。好禮極論其害,因言:「自朝鮮用兵,畿民富者貧,貧者死,思亂已久,奈何又虐征。國家縱貧,亦不當頭會箕斂,括細民續命之脂膏;況奸徒所得千萬,輸朝廷者什一耳,陛下何利為之。」奏入,四日未報,復具疏請。帝大怒,傳旨鑴三級,出之外。大理卿吳定疏救。帝益怒,謫好禮大同廣昌典史,定鐫三級,調邊方。言官復交章論救,斥定為民。既而帝思好禮言,下其疏,命廠衞嚴緝,逮禮等二十八人詔獄,其害乃除。

好禮之官,未幾,請急歸。家居十五年卒。天啟中,贈太常卿。

姜志禮,字立之,丹陽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歷建昌、衢州推官,入為大理評事。三十三年以囚多瘐死,疏言:「犴狴之間,一日斃十五人。積日而計,亦何紀極。又況海內小民,罹災祲而轉死溝壑,及為礦稅所羅織、貂璫所攫噬、含冤畢命者,又復何限!乞亟為矜宥,勿久淹繫,且盡除礦稅,毋使宵人竊弄魁柄,賊虐烝黎。」不報。歷刑部員外,出為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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