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二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龐尚鵬 宋儀望 張岳 李材 陸樹德 蕭廩 賈三近 李頤 朱鴻謨 蕭彥弟雍 查鐸 孫維城 謝杰 郭惟賢 萬象春 鍾化民 吳達可
龐尚鵬,字少南,南海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除江西樂平知縣。擢御史。偕給事中羅嘉賓出覈南京、浙江軍餉,請罪參將戚繼光、張四維,而盡發胡宗憲失律、貪淫及軍興督撫侵軍需狀。還朝,出按河南。巡撫蔡汝楠欲會疏進白鹿,尚鵬不可。改按浙江。民苦徭役,為舉行一條鞭法。按治鄉官呂希周、嚴杰、茅坤、潘仲驂子弟僮奴,請奪希周等冠帶。詔盡黜為民。
尚鵬介直無所倚。所至搏擊豪強,吏民震慴。已,督畿輔學政。隆慶元年請帝時御便殿,延見大臣,恤建言得罪者馬從謙等。已,又申救給事中胡應嘉,論大學士郭朴無相臣體。擢大理右寺丞。
明年春,朝議興九邊屯、鹽。擢尚鵬右僉都御史,與副都御史鄒應龍、唐繼祿分理。尚鵬轄兩淮、長蘆、山東三運司,兼理畿輔、河南、山東、江北、遼東屯務。抵昌平,劾內侍張恩擅殺人,兩淮巡鹽孫以仁贓罪,皆獲譴。其秋,應龍等召還,命尚鵬兼領九邊屯務。疏列鹽政二十事,鹺利大興。乃自江北躬歷九邊,先後列上屯政便宜,江北者四,薊鎮者九,遼東、宣、大者各十一,寧夏者四,甘肅者七。奏輒報可。
尚鵬權既重,自負經濟才,慷慨任事。諸御史督鹽政者以事權見奪,欲攻去之。河東巡鹽郜永春劾尚鵬行事乖違,吏部尚書楊博議留之。會中官惡博,激帝怒,譙讓,罷博而落尚鵬職,汰屯鹽都御史官。時三年十二月也。明年復坐按浙時驗進宮幣不中程,斥為民。
神宗立,御史計坤亨等交薦,保定巡撫宋纁亦白其無罪。萬曆四年冬,始以故官撫福建。奏蠲逋餉銀,推行一條鞭法。劾罷總兵官胡守仁,屬吏咸奉職。張居正奪情,重譴言者。尚鵬移書救,居正深銜之。會拜左副都御史,居正令吏科陳三謨以給由歲月有誤劾之,遂罷去。家居四年卒。浙江、福建暨其鄉廣東皆以徭輕,故德尚鵬,立祠祀。天啟中,賜諡惠敏。
宋儀望,字望之,吉安永豐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吳縣知縣。民輸白糧京師,輒破家。儀望令諸區各出公田,計役授田贍之。禁火葬,創子游祠,建書院,惠績甚著。
徵授御史。劾大將軍仇鸞挾寇自重,疏留中。已,陳時務十二策。巡鹽河東,請開桑乾河通宣、大餉道,言:「河發源金龍池下甕城驛古定橋,會衆水,東流千餘里,入盧溝橋。其間惟大同卜村有叢石,宣府黑龍灣石崖稍險,然不踰五十里,水淺者猶二三尺,疏鑿甚易。曩大同巡撫侯鉞嘗乘小艇赴懷來,歷卜村、黑龍灣,安行無虞。又自懷來泝流,載米三十石達之古定河,足利漕可徵。」時方行穵運,率三十石致一石。儀望疏至,下廷議。兵部尚書聶豹言:「河成便漕,兼制敵騎。」工部尚書歐陽必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