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二百二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二
嚴清 宋纁 陸光祖 孫鑨子如法 陳有年 孫丕揚 蔡國珍 楊時喬
嚴清,字公直,雲南後衞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除富順知縣。公廉恤民,治聲大起。憂歸,補邯鄲。入為工部主事,歷郎中。董作京師外城,修九陵,吏無所侵牟,工成加俸。連丁內外艱。服除,補兵部,擢保定知府。故事,歲籍民充京師庫役,清罷之。振荒弭盜,人以比前守吳嶽。歷遷易州副使,陝西參政,四川按察使、右布政使。並以清望,薦章十餘上。
隆慶二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未上,改四川。清久宦川中,僚吏憚其風采,相率厲名行,少墨敗者。郡縣卒歲團操成都,清罷之。番人入貢,裁為定額。痛絕強宗悍吏,毀者亦衆。陝西賊流入境,巡按御史王廷瞻劾清縱寇。大學士趙貞吉言:「賊起鄖、陝,貽害川徼,即有罪,當罪守土臣,不宜專責巡撫。臣蜀人,深知清約己愛人,省事任怨。今蜀地歲荒民流,方倚清如父母,奈何棄之。任事臣欲為國家利小民,必得罪豪右。論者不察,動以深文求之。頃海瑞既去,若清復罷,是任事之臣皆不免彈擊,惟全軀保位為得計矣。」疏奏,不允,命解官聽調。清遂不出。
萬曆二年起撫山西。未赴,改貴州。歷兩京大理卿,三遷刑部尚書。張居正當國,尚書不附麗者獨清。居正既卒,籍馮保家,得廷臣餽遺籍,獨無清名,神宗深重焉。會吏部尚書梁夢龍罷,即以清代。日討故實,辨官材,自丞佐下皆親署,無一倖進者。中外師其廉儉,書問幾絕。甫半歲,得疾歸。帝數問閣臣:「嚴尚書病愈否?」十五年,兵部缺尚書。用楊博故事,特詔起補。遣使趣行,而清疾益甚,不能赴。又三年卒。贈太子太保,諡恭肅。
清初拜尚書,不能具服色,束素犀帶以朝。或嘲之曰:「公釋褐時,七品玳瑁帶猶在耶?」清笑而已。
宋纁,字伯敬,商丘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永平推官。擢御史,出視西關,按應天諸府。隆慶改元,再按山西。俺答陷石州,將士捕七十七人,當斬。纁訊得其誣,釋者殆半。靜樂民李良雨化為女,纁言此陽衰陰盛之象,宜進君子退小人,以挽氣運。帝嘉納之。擢順天府丞,尋以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核缺伍,汰冗兵,罷諸道援兵防禦,省餉無算。
萬曆初,與張居正不合,引疾歸。居正卒,廷臣交薦,以故官撫保定。獲鹿諸縣饑,先振後以聞。帝以近畿宜俟命,令災重及地遠者便宜振貸,餘俱奏聞。尋遷南京戶部右侍郎。召還部,進左,改督倉場。請減額解贖銀,民壯弓兵諸役已裁者,勿徵民間工食。
十四年遷戶部尚書。民壯工食已減半,復有請盡蠲者,纁因并曆日諸費奏裁之。有司徵賦懼缺額,鞭撻取盈,纁請有司考成,視災傷為上下。山西連歲荒,賴社倉獲濟,纁請推行天下,以紙贖為糴本,不足則勸富人,或令民輸粟給冠帶。又言:「邊儲大計,最重屯田、鹽筴。近諸邊年例銀增至三百六十一萬,視弘治初八倍,宜修屯政,商人墾荒中鹽。」帝皆稱善。聖節賞賚,詔取部帑銀二十萬兩,纁執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