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宋书》志·卷十七
元嘉六年七月,太学博士徐道娱上奏建议说:“伏见太庙祭祀的礼仪制度,皇帝祭祀完毕,出来别坐他处,三公献祭结束,太祝送神于庙门,然后皇帝回拜,百官赞拜,便退下。谨案清庙的作用,就是肃穆清静,使神祇安宁。《礼记》说,庙就是貌。是神灵的住所。祭祀祖先事死如生,好像永在人间一样。不应有送神礼仪,开始陈列俎豆进献祭品,后来皇帝到太庙,都没有奉迎神灵。那么不迎而送,送而后辞的做法,其不合理之处,很多人还不明白。现在人们一般祭祀,确实都迎神送神,这是因为没有庙宇,希望通过迎送感动神灵降临。这些因心立意的做法,不是帝王的礼仪。《仪礼》虽然有太祝迎尸于门的记载,这实际上是延请祭祀中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进入祖庙的仪式,哪里是敬神的典制呢。我怀疑迎神送神恐怕不合礼制。谨此上奏。”有关部门奏请交付礼部官员详细讨论。博士江邃认为:“祭礼开始不迎神,表明神衹本在庙中。祭祀完毕送神,是为了节止孝思。如果不送而辞,便是舍亲。辞而后送,便是遣神。所以孝子不忍舍亲,也不忍遣神。因此由祝史送神而成为秋祭冬祭之礼。”博士贺道期认为:“以欢乐迎来,以哀思送往。《礼记。祭统》说‘迎三牲而不迎尸,。《诗经》说:‘钟鼓送尸。,郑玄注:‘尸,就是神像。,与现在太庙祭祀礼仪制度不迎而后送,完全符合。”博士荀万秋认为:“占代事尸,与今天事神,道理是一样的。周代礼制,尸出太庙,送至庙门,祭祀者跪拜,尸不回顾。《诗经》说:‘钟鼓送尸。’可见送神的礼制,其由来已久。《礼记》说:‘迎三牲而不迎尸,是为了避免嫌疑。尸在门外,则于臣道有嫌疑;进入庙中,则成全了君礼。君在门外,则于君礼有嫌疑;进入庙中,则成全了臣道。因此不出庙门,是分别君臣名分。”’丝邃等三人都认为现行礼仪制度是正确的,祇有博士速墨赞同涂这堡的观点。经过参酌详审,拟议“迅窒等人意见虽然言犹未尽,但都是依照经典礼制,徐道娱、陈珉两人所据不确,不能听从。如今众人意见分歧,应该遵行原来的礼仪制度”。奏报皇帝得到了批准。
元嘉六年九月,太学博士徐道娱上奏议道:“祠部行文确定十月三日殷祠,十二日熏祀。谨按碲祭夹祭礼制,是一次棉祭之后三年夹祭,五年再一次棉祭。也就是《公羊传》所说的五年两次殷祭(一夹一椅)。在四时之间,就是《周礼》所说四时不常举行的椅、夹等大祭祀。大都间隔岁月长短不定,天子诸侯之间,朝代先后之间,各不相同。《礼记》说‘天子夹尝,诸侯熏夹。有田则祭,无田则荐’。郑玄注:‘天子先夹祭然后时(秋)祭,诸侯先时(冬)祭然后夹祭。有田地的人既时祭又献新谷请先祖品尝。时祭在一季的第一个月,献尝新谷在秋季第二个月。,因此椅、夹大祭,春夏秋冬四季时祭,其具体月份各不相同。天子在孟月殷祭,仲月冬祭,诸侯在孟月秋祭,仲月夹祭。《春秋》僖公八年秋七月,柿祭。塞公二年八月,在太庙举行大祭祀。《谷梁传》说:‘记载的是夹祭秋祭。’昭公十五年二月,‘在亘遥祭祀’。《左传》说:‘这是祭礼。’另外《周礼》记载‘仲冬进行冬祭’。《月令》记载‘季秋祭祀请先祖品尝新稻谷’。晋国春天在迪迭冬祭,变迩十月秋祭请左公尝新谷,这都是孟月仲月区分各不相同的明文。凡祭祀必先占卜,用丁巳日,如果不顺,再占往后的日期。占卜期不吉,怎么能够接连两次祭祀,应该往后推延日期,这个道理是特别清楚的。我想殷祠燕祀于祭礼为重,献祭尝新于祭礼为轻。轻礼尚且不在同一月内进行,重祭难道反而在同一个月内接连举行况且‘祭祀不要频繁,否则就轻慢了神灵’。如今隔旬而祭,恐怕按祭礼而言就是烦渎。考查经书纬书各种典籍,都没有一个月内两次献祭的记载,先儒旧说,都讲不同月份。现在的做法由晋代相承而来,没有认真考察原委。国家大事之中,没有比祭祀更重要的了。以愚臣管见,觉得有些疑惑。请详察并交付臣下讨论。”奏书被搁置没有上报。
元嘉七年四月乙丑,有关部门上奏说:“《礼记。丧服》注云:‘有人死于宫中,就为此三个月不举行祭祀。,如今夏祭已经斋戒,而掖庭有妃嫔亡故。此事交付太常寺依照礼制详审定夺。太学博士江邃、袁朗、徐道娱、陈珉等人议论,意见各不相同。殿中曹郎中领祠部谢元认为:‘遵循依照《礼记》传注,命有关部门具体办理,较为合宜,于是重新参酌详审。宗庙祭祀肃穆庄重,飨祀先祖神明。皇上虽然曰理万机,也必定亲自主持宗庙祭祀。然而如果考虑祭祀月日有疑惑,那么虔诚的情感就被繁琐的礼仪所抑制。不必过多详述,于情于义是有根据的。望能批准谢元所奏。”皇帝下诏批准。
元嘉十年十二月癸酉,太祝令徐闰投书台署:“按照礼典,宗庙社稷祭祀进献五牲,牛羊猪鸡都用公的,而另外一牲狗从市场上买,从来都是用母的。我听说周景王时,宾起看见公鸡白断其尾,说:‘这只公鸡害怕作牺牲,是不祥之兆。’现在我们祭祀为什么用母鸡,请求下转礼官讨论审正。”命太学依照礼制详细考证。博士徐道娱等人议论认为:“据《礼记》孟春之月,‘这一个月,牺牲不要用母的’。这样看来,是春季月份彳;用母的,秋季冬季不禁用。公鸡断尾,应当是在春季发生的。”太常丞司马操认为:“考《月令》孟春‘祭祀山林川泽,牺牲不要用母的’。如果按照太学所议,春祭三牲以下,便应当同时都改,以合乎《月令》规定,为何衹改鹅呢。”又命太学重新讨论作出答覆。博士徐道娱等人又议论认为:“凡宗庙祭祀用牲公母不一,前引《月令》牺牲不用母的,表明春天牺牲一定用公的,秋天冬天可以用母的,并不是把祭祀山林与祭祀宗庙等同起来。牛羊猪狗四牲不改,惟独鶸不同,历代相承由来已久,其涵义或许有来源,确实不是我等末学能够详细探求的。请求详审报告,谨此作覆。”经过参酌详审,徐闰所论比较有理有据,应当按照他的建议施行。从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