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列传·卷一百四十
范如圭 吳表臣 王居正 晏敦復 黃龜年 程瑀 張闡 洪擬 趙逵
范如圭字伯達,建州建陽人。少從舅氏胡安國受春秋。登進士第,授左從事郎、武安軍節度推官。始至,帥將斬人,如圭白其誤,帥為已署不易也。如圭正色曰:「節下奈何重易一字而輕數人之命?」帥矍然從之。自是府中事無大小悉以咨焉。居數月,以憂去。辟江東安撫司書寫機宜文字。近臣交薦,召試秘書省正字,遷校書郎兼史館校勘。
秦檜力建和議,金使來,無所於館,將虛秘書省以處之。如圭亟見宰相趙鼎曰:「秘府,謨訓所藏,可使仇敵居之乎?」鼎竦然為改館。既而金使至悖傲,議多不可從,中外憤鬱。如圭與同省十餘人合議,并疏爭之,既具草,駭遽引却者衆。如圭獨以書責檜以曲學倍師、忘讎辱國之罪,且曰:「公不喪心病狂,奈何為此,必遺臭萬世矣!」檜怒。草奏與史官六人上之。
金歸河南地,檜方自以為功。如圭輪對,言:「兩京之版圖既入,則九廟、八陵瞻望咫尺,今朝修之使未遣,何以慰神靈、萃民志乎?」帝泫然曰:「非卿不聞此言。」即日命宗室士〈亻褭〉及張燾以行。檜以不先白己,益怒。
如圭謁告去,奉柩歸葬故鄉,既窆,差主管台州崇道觀。杜門十餘歲,起通判邵州,又通判荊南府。荊南舊戶口數十萬,寇亂後無復人迹,時蠲口錢以安集之,百未還一二也。議者希檜意,遽謂流庸浸復而增之,積逋二十餘萬緡,他負亦數十萬,版曹日下書責償甚急。如圭白帥,悉奏蠲之。
檜死,被旨入對,言:「為治以知人為先,知人以清心寡慾為本。」語甚切。又論:「東南不舉子之俗,傷絕人理,請舉漢胎養令以全活之,抑亦勾踐生聚報吳之意也。」帝善其言。又奏:「今屯田之法,歲之所穫,官盡征之。而田卒賜衣廩食如故,使力穡者絕贏餘之望,惰農者無飢餓之憂,貪小利,失大計,謀近效,妨遠圖,故久無成功。宜籍荊、淮曠土,畫為丘井,倣古助法,別為科條,令政役法,則農利修而武備飭矣。」
以直祕閣提舉江西常平茶鹽移利州路提點刑獄,以病請祠。時宗藩並建,儲位未定,道路竊有異言。如圭在遠外,獨深憂之,掇至和、嘉祐間名臣奏章凡三十六篇,合為一書,囊封以獻,請深考羣言,仰師成憲,斷以至公勿疑。或以越職危之,如圭曰:「以此獲罪,奚憾!」帝感悟,謂輔臣曰:「如圭可謂忠矣。」即日下詔以普安郡王為皇子,進封建王。復起如圭知泉州。
南外宗官寄治郡中,挾勢為暴,占役禁兵以百數,如圭以法義正之,宗官大沮恨,密為浸潤以去如圭,遂以中旨罷,領祠如故。僦舍邵武以居,士大夫高之,學者多從之質疑。卒年五十九。
如圭忠孝誠實,得之於天。其學根於經術,不為無用之文。所草具屯田之目數千言,未及上,張浚視師日,奏下其家取之,浚罷,亦不果行。有集十卷,皆書疏議論之語,藏于家。子念祖、念德、念茲。
吳表臣字正仲,永嘉人。登大觀三年進士第,擢通州司理。陳瓘謫居郡中,一見而器之。盛章者,朱勔黨也,嘗市婢,有武臣彊取之,章誣以罪,繫獄。表臣方鞫之,郡將曰:「知有盛待制乎?」表臣佯若不知者,卒直其事。累官監察御史,遷右正言。
高宗詔臺諫條陳大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