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列传·卷一百五十三
胡紘 何澹 林栗 高文虎 陳自強 鄭丙 京鏜 謝深甫 許及之 梁汝嘉
胡紘字應期,處州遂昌人。淳熙中,舉進士。紹熙五年,以京鏜薦,監都進奏院,遷司農寺主簿、祕書郎。韓侂冑用事,逐朱熹、趙汝愚,意猶未快,遂擢紘監察御史。
紘未達時,嘗謁朱熹於建安,熹待學子惟脫粟飯,遇紘不能異也。紘不悅,語人曰:「此非人情。隻鷄尊酒,山中未為乏也。」遂亡去。及是,劾趙汝愚,且詆其引用朱熹為偽學罪首。汝愚遂謫永州。
汝愚初抵罪去國,搢紳大夫與夫學校之士,皆憤悒不平,疏論甚衆。侂冑患之,以汝愚之門及朱熹之徒多知名士,不便於己,欲盡去之,謂不可一一誣以罪,則設為偽學之目以擯之。用何澹、劉德秀為言官,專擊偽學,然未有誦言攻熹者。獨紘草疏將上,會改太常少卿,不果。沈繼祖以追論程頤得為察官,紘遂以藁授之。繼祖論熹,皆紘筆也。
寧宗以孝宗嫡孫行三年服,紘言止當服期。詔侍從、臺諫、給舍集議釋服,於是徙紘太常少卿,使草定其禮。既而親饗太廟。
紘既解言責,復入疏云:「比年以來,偽學猖獗,圖為不軌,動搖上皇,詆誣聖德,幾至大亂。賴二三大臣、臺諫出死力而排之,故元惡殞命,羣邪屏跡。自御筆有『救偏建中』之說,或者誤認天意,急於奉承,倡為調停之議,取前日偽學之姦黨次第用之,以冀幸其他日不相報復。往者建中靖國之事,可以為戒,陛下何未悟也。漢霍光廢昌邑王賀,一日而誅羣臣一百餘人;唐五王不殺武三思,不旋踵而皆斃於三思之手。今縱未能盡用古法,亦宜且令退伏田里,循省愆咎。」俄遷紘起居舍人。詔偽學之黨,宰執權住進擬,用紘言也。自是學禁益急。進起居郎,權工部侍郎,移禮部,又移吏部。坐同知貢舉、考宏詞不當而罷。未幾,學禁漸弛,紘亦廢棄,卒于家。
何澹字自然,處州龍泉人。乾道二年進士,累官至國子司業,遷祭酒,除兵部侍郎。光宗內禪,拜右諫議大夫兼侍講。
澹本周必大所厚,始為學官,二年不遷,留正奏遷之。澹憾必大,及長諫垣,即劾必大,必大遂策免。澹嘗與所善劉光祖言之,光祖曰:「周丞相豈無可論,第其門多佳士,不可併及其所薦者。」澹不聽。
時姜特立、譙熙載以春坊舊恩頗用事。一日,光祖過澹,因語澹曰:「曾、龍之事不可再。」澹曰:「得非姜、譙之謂乎?」既而澹引光祖入便坐,則皆姜、譙之徒也,光祖始悟澹謾諾。明年,澹同知貢舉,光祖除殿中侍御史,首上學術邪正之章。及奏名,光祖被旨入院拆號,與澹席甫逼。澹曰:「近日風采一新。」光祖曰:「非立異也,但嘗為大諫言者,今日言之耳。」既出,同院謂光祖曰:「何自然見君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