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列传·宋史卷四百一十一 列傳第一百七十·卷一百七十
湯璹 蔣重珍 牟子才 朱貔孫 歐陽守道
湯璹字君寶,瀏陽人。淳熙十四年進士,調德安府學教授,轉三省樞密院架閣,遷國子博士。時召朱熹為侍講,未幾辭歸,朝廷從其請,予祠。璹上疏言:「熹以正學為講官,四方顒望其有啟沃之益。曾未踰時,輒聽其去,必駭物論。宜追召熹還,乃授講職。」疏上,不報。由是浸惡權相意,而璹之直聲亦大聞于時。歷禮部、駕部二郎官,出知常州,入為大理少卿,進直徽猷閣,卒。
璹負直槩,與韓侂冑、陳自強不合,故屢嗾言者中傷。璹生平奉祠閒居之日,多於揚歷,其在禮曹,例掌三省奏記。臨安大火,寧宗遇災避正殿,中書三表請復,不許。璹屬辭務持大體,不為阿曲,言者摭其語涉訕上,而朝廷實知其無他,故起復制詞有「清風峻節」之語。璹嘗擇壻得蔣重珍,後舉進士第一。
蔣重珍字良貴,無錫人。嘉定十六年進士第一,簽判建康軍,丁母憂,改昭慶軍,尋以公事與部使者異議,請祠,易簽判奉國軍。紹定二年,召入對,首以「自天子至於庶人所當先知者本心外物二者之界限」為言:「界限明,則知有天下治亂而已,何樂其尊;知有生民休戚而已,何樂其奉。」且論:「苞苴有昔所未有之物,故吾民罹昔所未有之害;苞苴有不可勝窮之費,故吾民有不可勝窮之憂。」遷祕書省正字,屢乞祠,以伯父喪予告,遷校書郎,辭,不可。明年,待命霅川,移文閤門,請對,當路憚之,添差通判鎮江府,辭。會行都火,應詔曰:
臣頃進本心外物界限之說,蓋欲陛下親攬大柄,不退託於人,盡破恩私,求無愧於己。儻以富貴之私視之,一言一動,不忘其私,則是以天下生靈、社稷宗廟之事為輕,而以一身富貴之所從來為重,不惟上負天命,以先帝聖母至于公卿百執事之所以望陛下者,亦不如此也。昔周勃今日握璽授文帝,是夜即以宋昌領南北軍;霍光今年定策立宣帝,而明年稽首歸政。今臨御八年,未聞有所作為。進退人才,興廢政事,天下皆曰此丞相意,一時恩怨,雖歸廟堂,異日治亂,實在陛下。焉有為天之子,為人之主,而自朝廷達於天下,皆言相而不言君哉?天之所以火宗廟、火都城者殆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