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順宗 憲宗上

  順宗至德大聖大安孝皇帝諱誦,德宗長子,母昭德皇后王氏。上元二年正月生於長安之東內。大曆十四年六月,封宣王。建中元年正月丁卯,立為皇太子。

  貞元二十一年正月癸巳,德宗崩,丙申,即位於太極殿。上自二十年九月風病,不能言,暨德宗不豫,諸王親戚皆侍醫藥,獨上卧病不能侍。德宗彌留,思見太子,涕咽久之。大行發喪,人情震懼。上力疾衰服,見百僚於九仙門。旣即位,知社稷有奉,中外始安。庚子,群臣上書請聽政。

  二月辛丑朔。甲申,以河陽三城行軍司馬元韶為懷州刺史、河陽懷州節度使。丙午,罷翰林醫工、相工、占星、射覆、冗食者四十二人。己酉,以易定張茂昭兼同平章事,以來朝,故寵之。是夜,太白犯昴。辛卯,以吏部郎中韋執誼為尚書左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辛酉,貶京兆尹李實通州長史,尋卒。壬子,淄青李師古以兵寇滑之東鄙,聞國喪也。甲寅,釋仗內囚嚴懷志、呂溫等一十六人。平涼之盟陷蕃,久之得還,以習蕃中事,不欲令出外,故囚之仗內,至是方釋之。日本國王并妻還蕃,賜物遣之。壬寅,以太子侍書、翰林待詔王伾為左散騎常侍,充翰林學士。以前司功參軍、翰林待詔王叔文為起居舍人,充翰林學士。以鴻臚卿王權為京兆尹。甲子,御丹鳳樓,大赦天下。諸道除正勑率稅外,諸色榷稅並宜禁斷;除上供外,不得別有進奉。百姓九十已上,賜米二石,絹兩匹,版授上佐、縣君,仍令本部長吏就家存問;百歲已上,賜米五石,絹二匹,綿一屯,羊酒,版授下州刺史、郡君。戊辰,以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雞林州刺史、上柱國、新羅王金重熙兼寧海軍使,以重熙母和氏為太妃,妻朴氏為妃。

  三月庚午,出宮女三百人于安國寺,又出掖庭教坊女樂六百人于九仙門,召其親族歸之。戊寅,以韋臯兼檢校太尉,李師古、劉濟兼檢校司空,張茂昭司徒。丙戌,檢校司空、同平章事杜佑為度支鹽鐵使。戊子,徐州節度賜名武寧軍。蔡州吳少誠兼同平章事。以翰林學士王叔文為度支鹽鐵轉運使副,杜佑雖領使名,其實叔文專總。宰相賈耽兼檢校司空,鄭瑜吏部尚書,高郢刑部尚書,韋執誼中書侍郎,鎮冀王士真、淮南王鍔、魏博田季安皆檢校司空。癸巳,詔冊廣陵郡王淳為皇太子,改名純。

  夏四月壬寅,制第十弟諤封欽王,第十一弟諴封珍王。男建康郡王渙封郯王,改名經;洋川郡王沔封均王,改名緯;臨淮郡王洵封漵王,改名縱;弘農王浼封莒王,改名紓;漢東郡王泳封密王,改名綢;晉陵郡王湜封郇王,改名總;高平郡王漵封邵王,改名約;雲安郡王滋封宋王,改名結;宣城郡王淮封集王,改名緗;德陽郡王湑封冀王,改名絿;河東郡王浥封和王,改名綺。十七男絢封衡王,十九男纁封會王,二十男綰封福王,二十一男紘封撫王,二十三男緄封岳王,二十四男紳封袁王,二十五男綸封桂王,二十七男繟封翼王。彌臣國嗣王道勿禮封彌臣國王。西平郡王晟男左羽林大將軍愿襲封岐公,食邑三千戶。戊申,詔以冊太子禮畢,赦京城繫囚,大辟降從流,流以下減一等。以給事中陸質、中書舍人崔樞並為太子侍讀。庚戌,封太子男寧、寬、宥、察、寰、寮等六人為郡王,並食邑三千戶。癸丑,贈入吐蕃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張薦禮部尚書。丙寅,罷萬安監牧。戊辰,以杭州刺史韓臯為尚書右丞。

  五月己巳,以右金吾衛大將軍范希朝為右神策統軍,充左右神策、京西諸城鎮行營兵馬節度使。丁丑,以邕管經略使韋丹為河南少尹,以萬年縣令房啟為容管經略招討使。癸未,以郴州司馬鄭餘慶為尚書左丞。甲辰,以檢校司空、忽汗州都督、渤海國王大嵩璘檢校司徒。承徽王氏、趙氏可昭儀,崔氏、楊氏可充儀,王氏可昭媛,王氏可昭容,牛氏可修儀,張氏可美人。以右丞韓臯為鄂岳沔蘄都團練觀察使。丁亥,升襄州為大都督府。臨漢縣仍徙于鄧城。辛卯,以鹽鐵轉運使副王叔文為戶部侍郎。

  六月丙申,詔二十一年十月已前百姓所欠諸色課利、租賦、錢帛,共五十二萬六千八百四十一貫、石、匹、束,並宜除免。

  七月戊辰朔,吐蕃使論悉諾來朝貢。丙子,鄆州李師古加檢校侍中。贈故忠州別駕陸贄兵部尚書,謚曰宣;贈故道州刺史陽城為左散騎常侍。戊寅,以戶部侍郎潘孟陽為度支鹽鐵轉運使副。丙戌,關東蝗食田稼。癸巳,橫海軍節度使、滄州刺史程懷信卒,以其子副使執恭起復滄州刺史、橫海軍節度使。甲午,度支使杜佑奏:「太倉見米八十萬石,貯來十五年,東渭橋米四十五萬石,支諸軍皆不悅。今歲豐阜,請權停北河轉運,於濱河州府和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