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第八十七

徐浩 趙涓子博宣 盧南史附 劉太真 李紓 邵說 于邵 崔元翰 于公異 呂渭子溫 恭 儉 讓 鄭雲逵 李益 李賀

徐浩字季海,越州人。父嶠,官至洛州刺史。浩少舉明經,工草隷,以文學為張說所器重,調授魯山主簿。說薦為麗正殿校理,三遷右拾遺,仍為校理。幽州節度使張守珪奏在幕府,改監察御史。丁父憂,服除,授京兆司錄,以母憂去職。數年,調授河南司錄,歷河陽令,以善政稱。拜太子司議郎,遷金部員外郎,歷憲部郎中。安祿山反,出為襄陽太守、本郡防禦使,賜以金紫之服。

肅宗即位,召拜中書舍人,時天下事殷,詔令多出於浩。浩屬詞贍給,又工楷隷,肅宗悅其能,加兼尚書右丞。玄宗傳位誥冊,皆浩為之,參兩宮文翰,寵遇罕與為比。除國子祭酒,坐事貶廬州長史。代宗徵拜中書舍人、集賢殿學士,尋遷工部侍郎、嶺南節度觀察使、兼御史大夫,又為吏部侍郎、集賢殿學士。坐以妾弟冒選,託侍郎薛邕注授京尉,為御史大夫李栖筠所彈,坐貶明州別駕。

德宗即位,徵拜彭王傅。建中三年,以疾卒,年八十,贈太子少師。初,浩以文雅稱;及授廣州,典選部,多積貨財,又嬖其妾侯莫陳氏,頗干政事,為時論所貶。

趙涓,冀州人也。幼有文學。天寶初,舉進士,補郾城尉,累授監察御史、右司員外郎。河南副元帥王縉奏充判官,授檢校兵部郎中、兼侍御史,遷給事中、太常少卿,出為衢州刺史。

永泰初,涓為監察御史。時禁中失火,燒屋室數十間,火發處與東宮稍近,代宗深疑之,涓為巡使,俾令即訊。涓周歷壖囿,按據跡狀,乃上直中官遺火所致也,推鞫明審,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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