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卷六十二 列傳第十二

李綱子少植 少植子安仁 鄭善果從兄元璹 楊恭仁子思訓 思訓孫睿交 恭仁弟續 續孫執柔 執柔子滔 執柔弟執一 恭仁少弟師道 皇甫無逸孫忠 李大亮族孫迥秀

  李綱字文紀,觀州蓨人也。祖元則,後魏清河太守。父制,周車騎大將軍。綱少慷慨有志節,每以忠義自許。初名瑗,字子玉,讀後漢書張綱傳,慕而改之。周齊王憲引為參軍。宣帝將害憲,召僚屬證成其罪,綱誓之以死,終無撓辭。及憲遇害,露車載屍而出,故吏皆散,唯綱撫棺號慟,躬自埋瘞,哭拜而去。

  隋開皇末,為太子洗馬。皇太子勇嘗以歲首宴宮臣,左庶子唐令則自請奏琵琶,又歌武媚娘之曲。綱白勇曰:「令則身任宮卿,職當調護,乃於宴座自比倡優,進淫聲,穢視聽。事若上聞,令則罪在不測,豈不累於殿下?臣請遽正其罪。」勇曰:「我欲為樂耳,君勿多事。」綱趨而出。及勇廢黜,文帝召東宮官屬切讓之,無敢對者。綱對曰:「今日之事,乃陛下之過,非太子罪也。勇器非上品,性是常人,若得賢明之士輔導之,足堪繼嗣皇業。方今多士盈朝,當擇賢居任,奈何以絃歌鷹犬之才居其側,至令致此,乃陛下訓導不足,豈太子之罪耶!」辭氣凜然,左右皆為之失色。文帝曰:「令汝在彼,豈非擇人?」綱曰:「臣在東宮,非得言者。」帝奇其對,擢拜尚書右丞。

  時左僕射楊素、蘇威當朝用事,綱每固執所見,不與之同,由是二人深惡之。會遣大將軍劉方誅討林邑,楊素言於文帝曰:「林邑多珍寶,自非正人不可委。」因言綱可任,文帝以為行軍司馬。劉方承素之意屈辱綱,幾至於死。及軍還,久不得調。後拜齊王府司馬。未幾,蘇威復令綱詣南海應接林邑,久而不召。綱後自來奏事,威復言綱擅離所職,以之屬吏。綱見善卜者,令筮之,遇鼎,因謂綱曰「公易姓之後,方可得志而為卿輔。宜早退,不然,有折足之敗也。」尋會赦免,屏居于鄠。

  大業末,賊帥何潘仁以綱為長史。義師至京城,綱來謁見,高祖大悅,授丞相府司錄,封新昌縣公,專掌選。高祖踐祚,拜禮部尚書,兼太子詹事,典選如故。

  先是,巢王元吉授并州總管,於是縱其左右攘奪百姓,宇文歆頻諫不納,乃上表曰:「王在州之日,多出微行,常共竇誕遊獵,蹂踐穀稼,放縱親昵,公行攘奪,境內獸畜,取之殆盡。當衢而射,觀人避箭,以為笑樂。分遣左右,戲為攻戰,至相擊刺,疻傷致死。夜開府門,宣淫他室。百姓怨毒,各懷憤嘆。以此守城,安能自保!」元吉竟坐免。又諷父老詣闕請之,尋令復職。

  時劉武周率五千騎至黃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