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孟簡 胡証証子溵湘 崔元略子鉉 鉉子沆 元略弟元受 元式 元儒 杜元穎崔弘禮 李虞仲 王質 盧簡辭兄簡能 弟弘正 簡求 簡能子知猷 簡求子嗣業 汝弼
孟簡字幾道,平昌人。天后時同州刺史詵之孫。工詩有名。擢進士第,登宏辭科,累官至倉部員外郎。戶部侍郎王叔文竊政,簡為子司,多不附之,叔文惡之雖甚,亦不至擯斥。尋遷司封郎中。元和四年,超拜諫議大夫,知匭事。簡明於內典,六年,詔與給事中劉伯芻、工部侍郎歸登、右補闕蕭俛等,同就醴泉佛寺翻譯大乘本生心地觀經,簡最擅其理。
王承宗叛,詔以吐突承璀為招討使,簡抗疏論之,坐語訐,出為常州刺史。八年,就加金紫光祿大夫。簡始到郡,開古孟瀆,長四十一里,灌溉沃壤四千餘頃,為廉使舉其課績,是有就加之命。是歲,徵拜為給事中。九年,出為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東觀察使。承李遜抑遏士族、恣縱編戶之後,及簡為政,一皆反之,而農估多受其弊,當時以為兩未可也。十二年,入為戶部侍郎。十三年,代崔元略為御史中丞,仍兼戶部侍郎。是歲,出為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
十四年,勑於穀城縣置群牧,命曰臨漢監,令簡充使。簡奏請均州鄖鄉縣鎮遏使趙潔充本縣令。臺司奏有虧刑典,罰一月俸。是歲,改授太子賔客,分司東都。十五年,穆宗即位,貶吉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初,簡在襄陽,以腹心吏陸翰知上都進奏,委以關通中貴。翰持簡陰事,漸不可制,簡怒,追至州,以土囊殺之,且欲滅口。翰子弟詣闕,進狀訴冤,且告簡贓狀。御史臺按驗,獲簡賂吐突承璀錢帛等共計七千餘貫匹,事狀明白,故再貶之。長慶元年大赦,量移睦州刺史。二年,移常州刺史。三年,入為太子賔客,分司東都。其年十二月卒。
簡性俊拔尚義,早歲交友先歿者,視其孤,每厚於周卹,議者以為有前輩風。然溺於浮圖之教,為儒曹所誚。
胡証字啟中,河東人。父瑱,伯父玫,登進士第。証,貞元中繼登科,咸寧王渾瑊辟為河中從事。自殿中侍御史拜韶州刺史,以母年高不可適遠,改授太子舍人。襄陽節度使于頔請為掌書記,檢校祠部員外郎。元和四年,由侍御史歷左司員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