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卷四 本紀第四

高宗上

  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諱治,太宗第九子也。母曰文德順聖長孫皇后。以貞觀二年六月,生於東宮之麗正殿。五年,封晉王。七年,遙授并州都督。幼而岐嶷端審,寬仁孝友。初授孝經於著作郎蕭德言,太宗問曰:「此書中何言為要?」對曰:「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君子之事上,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太宗大悅曰:「行此,足以事父兄,為臣子矣。」及文德皇后崩,晉王時年九歲,哀慕感動左右,太宗屢加慰撫,由是特深寵異。尋拜右武候大將軍。

  十七年,皇太子承乾廢,魏王泰亦以罪黜,太宗與長孫無忌、房玄齡、李勣等計議,立晉王為皇太子。太宗每視朝,常令在側,觀決庶政,或令參議,太宗數稱其善。十八年,太宗將伐高麗,命太子留鎮定州。及駕發有期,悲啼累日,因請飛驛遞表起居,并遞勑垂報,並許之。飛表奏事,自此始也。及軍旋,太子從至并州。時太宗患癰,太子親吮之,扶輦步從數日。

  二十三年五月己巳,太宗崩。庚午,以禮部尚書、兼太子少師、黎陽縣公于志寧為侍中,太子少詹事、兼尚書左丞張行成為兼侍中、檢校刑部尚書,太子右庶子、兼吏部侍郎、攝戶部尚書高季輔為兼中書令、檢校吏部尚書,太子左庶子、高陽縣男許敬宗兼禮部尚書。辛未,還京。

  六月甲戌朔,皇太子即皇帝位,時年二十二。詔曰:「大行皇帝奄棄普天,痛貫心靈,若置湯火。思遵大孝,不敢滅身,永慕長號,將何逮及。粵以孤眇,屬當元嗣,思勵空薄,康濟黎元。敬順惟新,仰昭先德,宜布凱澤,被乎億兆。可大赦天下。內外文武賜勳官一級。諸年八十以上賚以粟帛。雍州及諸州比年供軍勞役尤甚之處,並給復一年。」辛巳,改民部尚書為戶部尚書。疊州都督、英國公勣為特進、檢校洛州刺史,仍於洛陽宮留守。癸未,詔司徒、揚州都督、趙國公無忌為太尉兼檢校中書令,知尚書門下二省事,餘並如故,賜物三千段。癸巳,特進、英國公勣為開府儀同三司、同中書門下三品。

  秋七月丙午,有司請改治書侍御史為御史中丞,諸州治中為司馬,別駕為長史,治禮郎為奉禮郎,以避上名。以貞觀時不諱先帝二字,不許,有司奏曰:「先帝二名,禮不偏諱。上旣單名,臣子不合指斥。」上乃從之。己酉,于闐王伏闍信來朝。

  八月癸酉朔,河東地震,晉州尤甚,壞廬舍,壓死者五千餘人。三日又震。詔遣使存問,給復二年,壓死者賜絹三匹。以開府儀同三司、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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